时间:2023-01-14 00:12:46来源:法律常识
有人曾说:“最可怕的是你过去憎恶的一切披着未来的外衣又回到你面前。”而安徽一美女苏云正重蹈覆辙,以致让未来被过去的错误推翻,还担上官司,在新婚之际被法警用手铐伺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苏云,出生于安徽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从小肤白貌美,颜值出众,父母格外宠爱,就盼着她嫁个好人家,改善家庭条件。在父母的潜移默化下,苏云对钱也有着非同寻常的执着,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父母希望将她嫁人,换取大额彩礼,帮衬家里,她又不甘心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便想出了一个损招——骗彩礼。
她出众的容貌和适婚的年纪在相亲市场十分吃香,加之她擅长讨巧卖乖,在初次见面时往往表现得端庄乖巧,清纯羞怯,因此不少男性都对她青睐有加,她则选择彩礼钱出得最高的一个交往,交往一两个月后,两家便开始商量婚事,苏家会要求男方在婚前将彩礼全部交付,美其名曰,给女方一份安全感。
为了不毁了儿子的终身大事,即便彩礼方面比较吃力,对方也会尽量满足要求,但彩礼到手后,苏云便会表演变脸大戏,开始各种找茬,冷暴力男方,最后提出分手。若只是分手,也就罢了,苏家还会胡搅蛮缠不归还彩礼。
被骗的两家要彩礼无门,只好采取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将他们告上了法庭。哪知苏家毫无法律意识,一副嚣张不可一世的态度,还在不停地给苏云安排相亲,寻找下一个冤大头,而小李就是这个被他们瞄上的猎物。
苏家在本村的名声已经臭了,虽然她没有和别人领证,但是已经结过两次婚,办过两次喜酒了。所以他们在外乡找了对此一无所知的小李,小李家境一般,但沉迷美色不可自拔,对苏云一片痴情,即便父母看出她不是一个安分的人,也执意要娶她过门。
苏家提出的十几万彩礼,他们东拼西凑才拿出来,还为此欠了不少外债。为了让苏云安心,小李同意了她先办喜酒后领证的提议,婚礼上的礼金,也全部交给了苏云,可谓是对她信任有加。但办完婚礼后,苏云却迟迟不肯领证。
这让小李的父母觉得很是奇怪,没有领证两人的关系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只能算同居,以后生出的子女也属于非婚生子女,上户口和上学都会非常麻烦,而且这对女方而言也是没有保障的,他们不明白苏云为何抗拒领证,难道她另有所图?可是图什么呢?
很快他们就知道了,因为结婚后不久,苏云就以各种名义和小李吵架,每天大哭大闹,说小李不够温柔体贴,嫌弃他木讷,吵着要和他分手。其实小李父母也一直认为苏云的性格并不适合小李,两人分开未必不是好事,只是名声上不好听。
不过小李是个死心眼,认定了苏云,不管她怎么闹腾,都耐住性子哄她,对她尽了百分百的心意,也许是他的真诚感动了苏云,最后苏云居然答应了和他领证,成为真正的夫妻。可领证没几天,法院的传票就送到的小李家。
这时小李的父母才知道儿媳不堪回首的过去,也明白了她之前闹分手的目的。小李起初还不相信,以为是别人的恶作剧,直到法警上门把苏云带走,才知道她两次退婚拒退41万彩礼的“光辉事迹”。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之前被苏云骗婚的两户人家,都没有和她领证,属于第一种情况,且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因此法院受理了这两桩民事诉讼案件,给苏云发了好几次传票,但苏家没当回事,拒不出庭。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苏云拒不到场,也不退还彩礼,法院只能根据程序采取强制手段。
法院判决苏云需归还两家彩礼共计41万元,但苏家拒不执行,《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听说女儿可能要被判刑,怕失去摇钱树,苏家父母这才认怂,乖乖把41万元彩礼钱退还回去。苏云虽然免了牢狱之灾,但此事一出想必小李和她的情分也到头了,虽然两人已经领证,但并未在一起生活很久,且彩礼让李家背上了债务,因此若是小李要和她离婚,这一份彩礼也是能讨要回来的。
苏云及其家人机关算尽太聪明,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那时苏云才21岁,已经有过3段“婚姻”,苏家骗婚一事闹得沸沸扬扬,苏云名声尽失,未来情路坎坷,怕是无人再敢相信她的真心,可谓是一手好牌被自己打烂的典型。
婚姻是结两姓之好,是情投意合,是忠诚信任,假如你欺骗婚姻,生活也会予你“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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