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4 06:42:11来源:法律常识
顶班工作时受伤 老板不愿意赔偿
周女士问:我在一家酒楼上班。上个月,同事身体不舒服,叫我帮顶班,我答应了。不幸的是,我在顶班工作时跌伤,治疗时腿上还被植入钢钉。我认为应算工伤,可老板不答应,说当天并未安排我上班或过来加班,纯属同事之间私人擅自换班,不应由酒楼承担伤害后果。请问顶班受伤的情况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林树昌律师答:你和你同事都属于该酒楼的员工,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你顶班从事的工作属于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同时,并不具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不予认定工伤的禁止情形,所以,应该认定为工伤。
帮人建房时受伤 可否索赔医疗费
黄先生问:今年5月,村里的林某开始自建房,因人手不够,叫我去帮忙。林某提供施工工具,每天给我一两百元工钱。6月中旬,我在粉刷墙壁时摔下来,导致手臂骨折,花了9000多元医药费。林某只给了1000元,之后不再理我。我可否起诉要求林某赔偿医疗费?
岑俐利律师答: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林某作为雇主应当对你的受伤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如果找不到被告 开庭是否有影响
黄先生问:2015年,某女子先后向我借了14000元,我已起诉到青秀区法院,现在找不到被告,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影响开庭判决和执行?
韦显瑞律师答: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找不到被告或被告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依法公告送达。经过依法传唤,被告无理由不到庭应诉的,可以缺席审理并依法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你胜诉,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让被告还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