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4 13:55:05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社会的离婚率一直居高不下。很多人对于婚姻持着一种不看好的态度,现在越来越多人选择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那么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作用呢?有不少人对此感到疑惑,接下来律师将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一、婚前财产公证作用是什么
首先,婚前财产公证使夫妻财产产权明晰,避免纠纷产生。《物权法》的颁布,让人们对自己的私有财产有了更深的认识,对财产产权划分尤其关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还有不少的财产纠纷。就拿房产为例,房产产权的归属问题《物权法》中已有明文规定:即不动产产权权属以不动产登记证为准,但是现实却不像法律中来的那么明白。比如说:恋爱中的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但产权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产生纠纷房产归谁呢?又如,夫妻双方婚前一方出资购买婚房,婚后二人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又归谁呢?再如,双方父母为儿女结婚,分别出资买房,儿女一旦感情出现问题,所买的房屋又该怎么分?如此纷繁复杂的产权纠纷该怎样处理呢?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失为一个上上策,婚前夫妻双方进行财产公证,明确财产产权归属,一旦感情出现问题就可依据协议进行分割财产,避免纠纷产生。
其次,预防功利婚姻。男女双方中如有一方十分富有,为防范另一方为了家产和自己结婚,可在结婚之前进行财产公证,这样,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而且是解决今后婚姻、财产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再次,消除再婚者的顾虑。对于再婚者,尤其是有儿女的老年再婚者来说,选择婚前财产公证不失为保护自己和稳定家庭关系的一种策略。毕竟老年人再婚一般都涉及到全家利益的重新分配,财产归属没有明确,婚姻不可能顺利。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上看,如果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受结婚影响,不少问题即可迎刃而解。
最后,可以减少诉讼风险。随着社会的发展,因离婚而产生的婚姻财产法律纠纷问题日趋上升,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如何取得诉讼证据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这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而通过婚前财产公证将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进行确定、明晰,即便日后真的产生纠纷、发生诉讼,婚前财产公证书便可以起到一份证据的作用,减少因一方举证不能而产生诉讼风险。
二、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1、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住房一套(**市**区**路***号**居民小区*号,面积10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 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长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其 他生活用品一套。
2、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目前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可以避免很多纠纷,因此律师还是比较建议您在婚前对自己个人财产进行公证的。以上内容就是律师为您解答的关于婚前财产公证有什么作用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