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09:26:10来源:法律常识
劳动者遇到劳动关系中的竞业限制问题,还是要谨慎一些。
在劳动关系中法定的两种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的情形之一,就包括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竞业限制有法定的条件,也就是离职之后一定时间之内(最长不超过两年)不到与原单位存在竞争关系或相同行业的其他单位或类似岗位工作,符合了就可以认为劳动者履行了约定。至于如何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双方可以在竞业限制协议中进行约定,但是不得加重劳动者的义务和限制劳动者的正当权利。
比如约定要求提供离职后竞业限制期间的社保和就业证明就属于加重劳动者的义务这个范围。
但是需要劳动者引起注意的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劳动者不能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而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因为,竞业限制补偿金是有一个法定最低限额的,即不低于在职时平均工资的30%,在用人单位不及时足额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时,劳动者可以向法院和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和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并可请求先行支付。
另外,劳动者也享有竞业限制约定的解除权,即劳动者遵守了竞业限制约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满三个月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劳动者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可要求其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如果未通知用人单位而入职其他存在竞争关系或者同一行业单位的,仍然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竞业限制约定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劳动者如果要单方解除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涉及到竞业限制,劳动者要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