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可以给你找关系吗判监外执行,监外执行不能出外地吗

时间:2023-01-15 11:06:01来源:法律常识

在实践中,我国对于刑罚的种类和具体实施也在不断的完善,如果行为人被定罪的,很可能会被依法量刑,行为人可以监外执行刑罚的,那么监外执行的人可以到外地吗?

网友咨询:监外执行能不能去外地常住呢?


监外执行能不能去外地常住,法律对监外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监外执行能不能去外地常住,法律对监外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徐郡徽解答:

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已满,则应及时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徐郡徽解析: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人民法院判决时,可直接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在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对具备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批准。在看守所、拘役所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应由看守所或拘役所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查决定。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批准的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刑罚执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违法报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2、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为徇私情、私利,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申请,违法裁定、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3、不具有报请、裁定或决定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情、私利,伪造有关材料,导致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被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

4、其他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徐郡徽,女,昆明理工大学法学本科毕业,现为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昆明市律师协会会员。主要业务领域:擅长处理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争议。

来源:法妞问答

【免责说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公众号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公众号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公众号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土地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打官司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公司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刑事案件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补助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工资 债权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鉴定 伤残 程序 条件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拆迁人 期限 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