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14:21:39来源:法律常识
很多人啊,打赢了官司,却还不能够拿到钱,那这个时候呢,就要申请强制执行了。
今天啊,我来讲一下强制执行的全部流程。
一审判决生效之后啊,对方拒不执行,那这个时候呢,本人或者律师可以查询和了解对方的相关财产线索,然后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或者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注意啊,申请执行的期间呢,是两年,人民法院在收到之后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呢,需要一次性书面告知,并且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补正,执行立案之后啊,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法官操作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的查控,包括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根据查控的结果分别进行处理。
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的,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就结案了。
被这些人没有足够银行存款的,法院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其他财产线索。
并且结合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然后呢,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的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当被执行人是单位职工的,有工资正常发放,但无法一次性完全履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呢,就可以采取扣留提取的办法,由执行员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发给被执行人的单位,由单位劳资部门或者财务部门办理相关的协助手续,每月为被执行人保留部分的生活费,然后逐月进行扣除。
申请执行人呢,每年都提取一次。提出请求时,可以提前支取一次,但是啊,按照规定,这不算是结案,只能算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全部案款执行完毕才算是结案执行。
工资战线呢,有时会拉得非常的长,十年几十年都可能会有。
这里呢,我再解释一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呢,简称叫中本,是一种结案方式,是指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呢,暂时终结执行程序,并做结案处理,待发现财产之后,再继续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
查封了房产和车辆,可以进行评估拍卖,填写对外委托拍卖移交单。那房产价格的认定呢?可以是双方议价或者网络询价。定向询价。发起评估摇号拍卖,那么第一次拍卖若一拍无人竞拍,那再进行第二次拍卖,一般呢,第二次拍卖会降价5%-20%,如果第二次拍卖还没有人竞拍,再进行为期60天的变卖。变卖的话呢,就不会降价了,若还没有人竞拍,那就只能以物抵债了。
然后我们再说一下执行回款,执行回款呢,从银行扣划到法院账户,是公对公的,各级法院呢,采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适用的一案一账户,从上至下透明监管,执行员啊,确定金额到达了法院标的账户之后,才能够审批发放,那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查不到房产,车辆,存款。
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这里需要解释一下,纳入黑名单的人呢,不能完成以下消费,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卧铺。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办公场所,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的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一等以上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受到人事录用的限制,不能参加招投标项目。
如果多次传唤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将会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如果拒不履行,并且转移、隐匿财产找不到人又怎么办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