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17:53:00来源:法律常识
安徽的张先生在媒婆的介绍下认识了黄女士,双方很快便谈婚论嫁。本来甜蜜的恋情却在定亲后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双方竟然因黄女士不肯与张先生坐同一部车发生剧烈争执,争执过程中张先生家人起疑并报了警。更令人震惊的是,媒婆在见到警车后竟然慌不择路,跳水逃跑。
经过警方侦查,谜团终于解开了,原来媒婆是假的,而且张先生并非假媒婆的首次目标,她们已经用同样的手段骗了八名受害人,骗取的财物数额达到9万余元。目前,假媒婆及其团伙骗婚事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赵三平律师提出,假媒婆及其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相亲结婚为手段合伙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经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
殷某、李某、王某等人假装给受害人介绍结婚对象,让结婚对象先随被害人回家再逃走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财物合计人民币11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殷某等人两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衡律师提醒:骗婚行为一般属于团伙犯罪,即共同犯罪。而共同犯罪的案件情况相比单独犯罪要复杂的多,其中牵涉到主犯与从犯的区分,诈骗数额的确定以及诈骗次数认定等多种因素。同时,法院在量刑时还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初犯、累犯、坦白、自首等法定量刑情节。所以虽然表面上属于同一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但最后的量刑结果可能会存在较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