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22:15:34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
刑事辩护律师有团队吗?
广州某知名律师说,刑事辩护律师没有团队,因为知名律师的客户都是冲着这些律师来的,刑事案件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北京某知名律师说,我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就是我一个人,甚至整家律师事务所就是我一个人。昆明某知名律师说,我是不要团队的,我一个人就能搞定,到哪里都轻轻松松,还可以“小高兴一下”。
这些大咖的观点,说明了刑事辩护团队建设的不容易,尤其是走高端路线的律师,他们没办法把案件交给团队。广州某知名律师还严厉抨击过一些大牌律师“不会见不阅卷”竟然胆敢去开庭,这是拿家属的信任为儿戏。人家就是冲着你知名律师张三来的,你按照知名律师的标准收了律师费,却交给你的团队律师李四去“主刀”。你说家属有没有意见?
这几年也确实有些较有名气的刑事辩护团队,例如尚权律师事务所、靖霖律师事务所、广强律师事务所。这说明刑事辩护还是能够组织团队建设的,只要这种团队建设能够在品牌宣传、案源分配、业务办理等方面形成紧密型关系。此时刑事辩护团队需要有自己的单位品牌价值,而不是依附于某一两位品牌律师。
刑事辩护能够形成团队,则需要同时满足下列4个基本要件。
第一,要有充足的案源
充足的案源是刑事辩护团队乃至一切法律服务团队存在的物质基础,比较律师需要有案件才能生存下去,没有案源则律师无事可做。如果案源只够一位律师,则这位律师连带助手的资格都没有,他只能成为“一条龙律师”。只有案源的数量对两位以上的律师来说是充足的,此时才能形成最核心的刑事辩护团队。团队成员的数量多寡,也是根据团队案源量来定的,律师服务属于“供应学派”而不是“需求学派”。不是你有人手就有案件,而是你有案件才需要人手。
第二,要有技能的搭配
刑事辩护团队最基础的组成是1名出庭律师与1名文案律师,这样他们之间才能形成有效搭配。如果是1名文案律师支持2名甚至3名文案律师,也有可能,当然这要求文案律师水平高超,例如是公检法部门的“秀才”出来做律师。但如果都是出庭律师“过剩”或者文案律师“过剩”,这种团队就存在发展隐患。这位“过剩”的律师会发现自己“吃不饱”,此时他需要反思自己如何从“过剩”变成机动力量发挥“补位”作用。“苦练内功”才是关键,我当初给自己定的任务就是“笨鸟先飞”,我从不认为我比别人发展得好是因为我比别人聪明,而是我比别人勤奋。
第三,要有层次的升级
刑事辩护团队往往是1名品牌律师带着1名文案律师起家的,这位品牌律师在团队规模不大时必然是主要扮演出庭律师角色。原来的文案律师成熟了,他就面临两个问题,一则是新来的文案律师会取代他的工作,毕竟所有的律师都是从文案律师起步的;二则他能不能独当一面,让品牌律师信任也让客户信任。文案律师除非能力特别突出,否则他们很容易被年青的“后浪”拍到沙滩上。他们如果不能保证自己“不可替代”,那么他们就必须逼着自己,向有能力独当一面的出庭律师升级,能够单独处理品牌律师分给的一些案件,而不是继续扮演助手的角色。值得注意的是,出庭律师在业务能力上与品牌律师不能存在太大差距,否则即使品牌律师有案件交给你,你如何能够让品牌律师放手让家属放心?
第四,要有合作的意识
刑事辩护团队成员之间要有合作意识,尤其是在团队尚未成熟阶段。此时每个成员都要注意为品牌建设做贡献,而不是“等、靠、要”。这才有长远的发展,才能把“蛋糕”做大。品牌律师主要承担着品牌建设任务与案源任务,他们有太多的隐形成本。记得我刚做律师时,就不太明白为何一些律师提供了案源出庭只是来一下却分得大部分律师费,就有前辈告诉我说,人家的案源有成本的,而且客户是冲着他们来的,他们有把关义务。一些年青律师容易斤斤计较,他们需要考虑清楚,人家凭什么把自己的案件交给你来办理,如果你没办好是你担责还是案源律师担责?
曾有品牌律师向我抱怨,说他们自己累得要死,经常要自己出差自己阅卷自己会见,却找不到可以放手的拍档。我半开玩笑半认真你说,其实我很适合做这个拍档,你看我“能写能说能辩能喝”,身体好出差没问题。这位律师说,余律师你比我还忙,我的案件可以交给你办,你的案件交给谁办?我说那就继续找几个助理,慢慢培养吧。跟了我两年拿执业证,拿到执业证后跟我三年,他也该独当一面了。
其实一个人适不适合做律师,就在于他执业后能够独当一面。如果他能独当一面,甚至形成自己的业界地位具有自己一定的案源,那么他与其他律师合作也更容易。刑事辩护团队不同于民商事与行政法律服务团队,他们很难细分为“督办律师、主办律师、协办律师、帮办律师”,他们只能分为出庭律师与文案律师,甚至本就是“一条龙律师”。
曾有律师告诉我,他们团队分工很细,张三负责洽谈接案,李四负责会见,王五负责阅卷,赵六负责出庭。我对这种碎片化刑事辩护感到震惊,出庭律师不会见不阅卷,你如何能够对案情有完整了解?我与我的拍档最多是洽谈、文案可以单列,但出庭律师也要参与洽谈与文案,否则如何让家属信任如何对案情全面了解?
余安平,湖北省英山县人。2001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后长期任教于湖北黄冈中学。2008年辞去公职加盟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2009年开始在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执业,2013年参与发起成立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2014年参与创建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同年获广东省青年律师演讲活动总评审一等奖。2015年获惠州市律师技能大赛法律援助类第一名,2016年担任广东省律师学院讲师团刑事讲师、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2017年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惠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惠州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2018年被惠州市委政法委聘为惠州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咨询专家库专家,还被聘为睿信毒品犯罪辩护研究院专家委员。2019年被惠州市律师协会评为“(委员会)优秀主任”,2020年被聘为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导师,并加入惠州市作家协会。2021年获评惠州仲恺高新区“最美村(社区)法律顾问”。
余安平律师积累了大量不批捕、不起诉、撤回起诉、免于刑事处罚、无罪辩护成功案例,提倡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组织技术辩护,认为无罪辩护的应该注重“庭前拦截”。办案之余,余律师参与编写了《惠民一家的法律生活》(海南出版社)、《软法之治的乡土实践》(中国出版集团)、《经济犯罪有效辩护实务经验谈》(知识产权出版社)等著作,单独出版了《三十而律》(光明日报出版社)、《烟雨三国》(四川文艺出版社)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