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6 01:17:5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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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海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主办的海门市2016-2017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自启动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热情参与。
在各地、各部门推荐上报的基础上,经评委会评审,产生了15名法治人物候选人。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天(2017年11月15日至20日)。
王夏炜
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
副中队长
王夏炜同志始终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把公平正义落实到具体执法管理中。他坚持原则,恪尽职守,在案件审核、执法考评工作中,能动真碰硬,依法办事。
他作风严谨,业务素质过硬,经他审核上报的1000余起案件,无一起被变更或撤销,均能案结事了;他心系群众,善于工作,注重对来访群众的法制宣传和解释说理,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注重人文关怀,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和认可,树立了新时期公安民警公正执法、忠诚履职的良好形象。
陈昆华
公安局城区刑侦中队民警
陈昆华同志从警以来,始终秉承“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依法办案的意识。他在平凡岗位上兢兢业业、勤于探索、默默奉献。三年来由他办理起诉的刑事犯罪人员达150余人,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他是斩尽犯罪之源的一把利剑,亦是保民平安的钢铁盾牌。无论是在侦查一线还是在后台研判,陈昆华同志都表现出一名刑警坚毅睿智、顽强不屈的个性特征,为建设平安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陈鹏
卫生监督所稽查科科长
陈鹏同志从事的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历年来,他和周围同事一起长期奋斗在卫生监督战线,在长期的一线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基础,同时也培养了坚定的法制意识。
忘我工作、依法行政,不断践行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每年对全市数百起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核,严格掌握处罚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都能合理合法。曾被海门市人民政府记“三等功”一次,多次获上级部门嘉奖。
陆卫东
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陆卫东同志一直在审判执行一线工作,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乐于奉献,坚持多办案、办难案,在担任刑庭庭长期间,抢挑重担,承办了大量的疑难复杂案件,案件判决后被告人均认罪伏法,并得到了公安、检察机关的一致好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均良好。
陆卫东同志业务能力强,其制作的法律文书多次被省市、本院三级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其还对全庭案件认真审核把关,近几年来刑事审判各项考核指标在南通市范围内名列前茅。
陆郭春
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陆郭春同志着眼于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的提高,大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院工作,全面提高了全院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切实加强了医院法治建设,把医疗救治工作与普法教育相结合。
基本实现了医院法治工作由内向型向外向型拓展、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维权的转变,圆满完成了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医院获得了2011-2015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
宗丽丽
公安局法制大队执法监督指导中队
中队长
宗丽丽同志始终树立“法制工作就是公安工作生命线”的观念,积极传播法治精神,把全部精力和心血投入公安法制事业。她采取多种有效的方法和措施,认真组织对全局民警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全局民警的执法办案水平。
同时,她多次深入学校、电视台、公共广场等地以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她在执法监督及案件审核时,坚持原则、动真碰硬,始终依法办事,经她审核的案件均能得到公平、公正处理,无一起冤假错案。
季华新
司法局宣教科科长
季华新同志2006年从部队转业,始终本着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钻研、踏实工作的原则,处处从小事做起,严谨细致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发扬能吃苦的工作作风,在平凡的法宣岗位上践行着一个法宣人的平凡事业。
该同志2016年被南通市人社局记三等功一次,2011、2015年被海门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2次,先后8次被海门市委市政府嘉奖,被南通市评为“六五”普法先进个人。
周海
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周海同志坚持“依法治税、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推行“阳光稽查”,依法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近三年来组织查处涉税百万元以上大要案30余起;开展打击非法发票专项工作,查处违法犯罪案件68件,收缴假发票424份,涉税金额3400万余元。有效维护了税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受到了广大纳税人和上级法律主管部门的一致好评。
曾记三等功二次,被授予“新长征突击手”、优秀税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施益兵
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施益兵同志在反贪一线一干就是23年,他亲办、领办各类反贪案件310余起,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800余万元。历年办理的环保系统等系列案件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反贪局也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在市院的条线考核中始终处于第一方阵。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他先后被评为优秀侦查员、办案能手、全市十佳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
姚健
海门清竹律师事务所主任
姚健同志为人忠诚老实,热心为社会各界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具有良好的群众口碑。近几年来,他参与协调了多个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矛盾纠纷事件,积极出谋策划,提供法律依据,取得了良好效果。
在日常法律服务过程中,对于老弱病残等家庭困难的当事人,主动提供法律援助、减免律师费用,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秦爱榕
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
“我愿用爱和责任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这是秦爱榕同志的愿望,她也是这样做的。多年来,她为涉罪的孩子打造个性化的教育矫治方案,为被害的孩子落实“法律、心理、经济”全方位的保护救助。
她敢为人先,在全市乃至全国率先探索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异地考察帮教等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建立海门特色未检工作机制,获评“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她走进学校、社区,每年开展法治宣讲十余场,成为孩子们最贴心的法治副校长。
钱德华
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钱德华同志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在执行局长岗位上,他用自己丰富的执行工作经验,深入思考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本质和特点,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探索破解执行难的新方法/新途径。两年多来,执行工作取得了出色的成绩。
2017年9月,他在全市“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竞赛活动”中荣膺第一名。他先后获得了海门市劳动模范、江苏省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市委市政府嘉奖、荣记南通中院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彭惠兵
余东镇政法委员
彭惠兵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在农村基层工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恪尽职守。不管是领导交办的任务还是各村上交的问题,不管是信访矛盾还是一般民间纠纷,他从不推诿。
树勋集贸市场改造、太一道具厂欠薪等众多棘手的矛盾纠纷在他的主持或参与下妥善化解。他坚持处在一线,带领好政法线的每一位同志同进退共甘苦。他在处理矛盾纠纷时秉承公正公平原则,始终坚持依法调解,维护好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蔡艳
法制办行政复议科科长
蔡艳同志在政府法制工作岗位十多年来,始终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积极履行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工作职责,认真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负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00余件、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100余件,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70多期。
参与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和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负责牵头的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审案制度荣获全省政府法制创新奖,编写的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多次获省政府法制办表彰。多次获市委市政府嘉奖。本人还在政府法制、调解、党务等工作方面获评“先进个人”。
瞿春萍
三厂街道新东街社区居委会
支部书记
瞿春萍同志始终以创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为工作目标,团结带领社区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传递法治正能量。全面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成功化解了群众矛盾367起、群体性信访事件68起,确保了一方平安。
同时,亲自参与编排各类法治文艺节目136只,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创建文明社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先后被评为“海门市优秀科普志愿者”、“海门市优秀科普先进个人”。她所在的工房街社区先后获得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江苏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江苏省科普示范社区、南通市民主法治社区等荣誉称号。
公示期间,凡认为15名候选人物中有不符合评选表彰标准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我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81280711;
电子邮箱:fzhm1123@163.com。
海门市“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2017年11月15日
编辑:任茹悦
审核:邹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