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6 05:46:30来源:法律常识
《中访网》全媒体记者 高翔 高钰东
冯振国律师,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秘书长,郑州是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执行委员,郑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委员会执行委员。先后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在职博士。
他思维敏捷,法学功底深厚,他的故事彰显着法律人的人生哲学,他善于发现细节,通过缜密思考,分析出全部证据,他在台前传播正义,在幕后却挥洒着青春和汗水。这就是冯振国律师,作为当事人利益的维护者,或许他所坚持的理念与一般人不同,但是他需要为当事人追求公平正义,与当事人共渡难关,律师袍里永远坚守着公平公正与正义。
努力前行的“法治梦”
和大多数人一样,冯振国律师的历程要从高考填志愿说起。冯振国律师的父亲当时是一名民办教师,爷爷是村里的一位老村干部,在村里算是见多识广的人了,他们认为:冯振国应该学医,因为医学是一门技艺,即使毕业后安排不了工作也可以开间诊所,治病救人,不会失业,学法律就是政治,变化性太大,一旦出错,很容易一事无成。然而家里贫困、村子里常常有人家被偷窃的现状却深深的影响了冯振国律师,他憎恨这些丑陋的社会现象,希望可以通过法律改变这些现象,可以惩治罪恶,所以他没有听从家人的意见,毅然选择了法律专业。为此还和爷爷打赌:毕业三年是否能找到工作,找不到工作就请爷爷喝酒,找到工作爷爷就请自己喝酒。带着这份坚持,冯振国律师毅然迈入了大学的殿堂。
然而冯振国律师的大学并不是成功的。1993年9月份被郑州黄河科技大学录取后,冯振国律师只在大学上了一年。家庭的贫困,母亲务农,父亲微薄的薪资实在难以支付大学的费用。为此冯振国律师一边读书一边赚每月的生活费。然而由于家庭困难,弟弟、妹妹还小,家里实在支付不起第二年的学费,为了不再给家里带来负担,冯振国律师偷偷的瞒着父母放弃了学业,在一所民办中专找到了一份代课教师的工作。再找这份工作时,冯振国律师撒了生平的第一个的谎言,因为找工作需要大学的毕业证,冯振国律师只好说因为现在没有钱缴清学费,毕业证暂时扣发,因此获得了招聘者的同情,获得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为了继续实现自己的法律梦想,在工作之余冯振国律师选择周末到法律服务所兼职。直到遇到人生中的贵人时,才把他正式带入法律行业,成为一名专职的法律工作者。
据冯振国律师回忆:在他实现自己的“法治梦”的道路上,遇到太多的困难,刚刚离开执教的中专时,那一年过生日,他的学生过来给他庆祝生日,然而当时冯振国律师甚至根本负担不起这几位学生的饭钱,只好硬着头皮去了出租房对面的餐馆,待学生们吃完走了后,过了好几天冯振国律师才凑齐饭钱支付了费用。还有一次面试找工作时,到了招聘单位才知道需要缴纳5元的报名费,然而此时冯振国律师的口袋里只有两元钱,万般无奈之下只好红着脸向现场的陌生人借了五元钱,但是最终因为窘迫的心态没能面试成功。
放弃了老师的固定收入,全职投入法律服务行业,对于当时冯振国律师来讲太难了,然而支撑他下去就是心中的信念:用法律服务社会,用法律维护正义。
1998年春节,在家人的帮助下,冯振国律师筹集了5000元钱,承包了“郑州为民法律服务所”,由于市场的活跃,短短的几年里服务所的业绩蒸蒸日上,不仅仅对于寻求帮助的人提供法律帮助,同时还和报纸电台电视合作,进行普法宣传,渐渐的冯振国律师的名气越来越响了。虽然冯振国律师当时是名优秀的法律工作者,但是却因为不具律师身份而屡遭打击。正是因为这些打击使冯振国律师认识到自身不足,他意识到虽然在法律工作者上已经小有成就,但是他还可以做的更多更好,那就是通过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然而一名高中毕业生到执业律师至少需要六年时间(大学四年、司法考试一年、实习一年),但是当时冯振国律师当时已经29岁了,如果再重新开始,那需要多大的毅力和决心。坚定的信念缔造了冯振国律师破釜沉舟的决心,在2003年通过中国人民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考试,开始向着目标前进。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理想和信念的支持下,克服种种困难,冯振国律师不仅仅获得中国人民大学优秀毕业生的称号,还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同年参加司法考试,一次通过,实现了自己的律师梦。
冯振国律师一路走来,除了理想和信念,他笑对人生的积极生活态度,不断进取的工作态度,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法治梦”。用冯振国律师的话来说就是:“积累、沉淀、厚积薄发”。
用法律维护公正
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运用独特技巧将这些知识用于解决问题,以公平公正的心态帮助当事人,这就是律师的工作。
2011年3月,冯振国律师接到一起郑州郊区几个农民在山西翼城县运输钢水拖欠运费的案件,案件诉讼时效即将超过,但当事人手里除了一个山西翼城县某钢铁公司的挂帐本外没有任何证据,委托人讨要多次,连债务人公司的大门都进不去,然后心灰意冷,准备放弃50多万元的运费款,冯振国律师经过认真分析、查询,发现山西翼城县某钢铁公司属于山西大型企业,企业偿还能力和信誉应该有所保障,并发现该公司在河南省高级法院也有正在进行的诉讼,于是,冯振国律师带着债权人,三上山西,找到钢铁公司的负责人,利用录音录像固定证据,最终达成还款协议,通过多次沟通,最终没有经过诉讼,在三个月内结清了全部运费。
2011年清明节前夕,冯振国接到一名巩义市民工张某在武汉建设某大桥时受伤的案件,由于到工地时间很短,当时张某也说不清具体事故的位置,更说不出包工头的姓名住址、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名称,工友更是不愿意作证;冯振国律师接到这样的案件后立即带领当事人到武汉核实事故地点、固定证据,然后顺藤摸瓜寻找线索,终于弄明白委托人是在工程某标段施工时从高空坠落,以及相关单位的具体负责人,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冯振国律师再次到达武汉,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并协商一致选定鉴定机构进行伤残坚定,之后冯振国律师又两下武汉,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终于在没有进行诉讼的情况下,将委托人的医疗费和赔偿费全部讨回。
2011年2月,在郑州市二七区发生因为座位问题引起纷争导致他人死亡案件,起因是因为被害人坐在被告人旁边,饭店老板把被害人劝走后引起被害人的谩骂,导致四位被告人对其殴打并把被害人拖至某小区门口后离开。之后被害人又与一辆汽车发生碰撞,第三日被人发现在厕所里死亡,法医鉴定:被害人为外伤致腹膜出血后出血合并冻饿而死亡。冯振国律师接到案件后,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以客观仔细的态度分析案情,条理清晰的分析了被害人是因为殴打、撞击、挨饿、受冻多因素的原因导致死亡,加上客观上被告人与受害人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取得对方原谅,使得法院的审理中,顺理成章对被告人做出缓刑的判决,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同时也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出色的办事能力和仔细认真的工作态度使得冯振国律师的名气越传越广,有的求助人甚至一遇到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寻求冯振国律师帮助。在河南省嵩县就有这么一个事情,求助人两次寻得冯振国律师帮助。首先,求助人的大儿子因为遭人殴打反抗时将人划伤,司法部门认为防卫过当。求助者二儿子因为涉嫌盗窃被司法机关依法拘留,这一家人的两起案件都是由冯振国律师接手进行辩护,冯振国律师秉承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仔细分析了案情的各个细节,不辞辛苦的一遍又一遍勘探事发现场,点点滴滴的线索汇聚起来还原真相,用事实说服了一切,最终不仅仅帮助求助者和受害人达成满意的协议,还使求助者的两个儿子最终能够及早恢复自由,案情得以完满解决。这就是冯振国律师提到的:做事认真,注意发现细节,往往细节决定了成败。
这样的案件在冯振国律师的职业生涯中数不胜数,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优秀的业务素质使得冯振国律师距离实现自己的梦想越来越近。诸多案件的办理不仅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还展现了一个共产党员的智慧和能力。对于冯振国律师来讲,案件的办理不仅仅关系到当事人,同时也是自己对于社会的一种担当,一种责任,只有不断的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才能帮助越来越多的人。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想要帮助更多的人必须要有自己的团队,冯振国律师所属的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是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河南省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是河南省居于领先地位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现在拥有执业律师近40名,是专业知识扎实、具备多领域知识的复合型精英律师团队。辰中律师均毕业于境内外具有较高声望的法学院,其中博士1人,硕士研究生26人,能够用多国语言作为工作语言,多数律师具备国际贸易、知识产权、金融、建筑工程、工商管理、会计、税务等相关专业背景,在国家建设中原经济区的大环境下,辰中律师事务所从个体化作业向团队化作业转型,为境内外的客户提供品牌化、优质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在开展工作的同时,冯振国律师从不来不忘充实自己。自1996年开始从事法律教学和实践工作,曾担任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议案追踪》栏目、河南电视台《赢在中原》栏目法律顾问;在河南省广播电视大学商贸中专教学部担任讲师;河南文艺广播电台《为民律师信箱》首席节目主持人;河南农村报《帮你打官司》栏目首席主持人;郑州新闻广播《法律服务时间》特邀嘉宾;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海天说法》栏目特邀嘉宾,并连续多年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为客户提供法律建议和意见,参与谈判与决策。同时先后在《河南日报》、《河南商报》、《河南法制报》、《河南农村报》等媒体发表法律意见30余篇,多年来到政府信访部门及媒体群众接待机构接访各类法律咨询上万件,在法学杂志和法律网站发表了《论刑事诉讼中受害人的地位》、《死亡赔偿金的性质认定》、《人身损害赔偿制度对比分析与探讨》、《天价逃费案的法律思考》、《一起不在场的故意伤害案》等等多篇论文。同时参与主编撰写了《公平礼赞》(中国当代著名律师经典案例)、《向公平致敬》,作为编委参与编撰了《我以我血荐轩辕》(中国大律师办案纪实)。
历数冯振国律师的人生经历,充满了坎坷和挑战,但是凭借着自己的执着和信念,攀登而上,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法治梦”,从冯振国律师身上我们看到,树立自己的梦想,坚定自己的信心,充实丰富本身,面对困难迎难而上,梦想才最终会实现,不经历风雨怎会见彩虹,有志者事竟成。相信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在实现自己梦想的同时,冯振国律师能够帮助到的人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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