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11:48:04来源:法律常识
一、案件概况
(一)全年结案20宗(二审2宗)
受贿类:药品4宗,器械10宗
行贿类:药品5宗,器械2宗
(二)定罪量刑
检察院定罪较准确,仅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一宗单位行贿罪案,判决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决。案例:(2017)苏0507刑初398号
受贿类案件中,药品类3宗处实刑,1宗处缓刑;器械类9宗处实刑,1宗处缓刑。
行贿类案件,通常处缓刑,仅2宗药品行贿、1宗器械行贿处实刑。
二、情节考量
(一)数额认定
1、涉案烟、酒价格认定由有权认定机构依法定程序作出
案例:(2020)苏0923刑初78号
2、离职后收取的财物认定为受贿数额
案例:(2020)苏0981刑初150号
(二)自首认定
1、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如实供述未被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认定为自首
案例:(2019)苏0581刑初2111号
2、留置期间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共同犯罪事实,认定为自首
案例:(2020)苏07刑终26号
(三)从轻处罚
1、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坦白)
案例:(2020)苏1102刑初41号、(2020)苏0981刑初150号
2、退清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案例:(2019)苏1183刑初365号、(2020)苏1112刑初220号
(四)其他
1、索贿的酌情从重处罚
案例:(2020)苏1203刑初86号
2、疫情防控工作不认定为立功,量刑时酌情处罚
案例:(2020)苏0923刑初78号
3、贿赂款用于科室开支并无证据证实的,不予酌情从轻处罚
案例:(2020)苏1203刑初86号
三、取保候审
受贿类案件取保候审比例29%,其中药品3宗取保,器械1宗取保。
行贿类案件取保候审比例83%,其中药品3宗取保,器械2宗取保。
四、办案周期
受贿类案件总计14宗,办案周期最低2.25个月,最高13.5个月,平均为1.5个月,中位数为6个月。
行贿类案件总计6宗,办案周期最低0.2个月,最高38个月,平均为11.3个月,中位数为6个月。
从平均周期、最高周期角度比较,行贿类案件的办理周期明显长于受贿类案件。
五、综述
1、司法机关取证容易,定罪准确,无罪辩护空间小。
2、行贿类案件取保候审阻力小,多判处缓刑。
3、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的可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