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6 11:10:46来源:法律常识
徐黎,女,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在读法律硕士,1997年考取司法资格,现为平邑法律提助中心主任。
1998年平邑县“148”指挥中心暨平邑县法律提助中心成立之初,徐黎即成为中心专职援助律师。二十年来,她一直默默耕耘在法律援助工作岗位上,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宣传、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工作,先后办理、协助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00余起,平均每天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几十起。她二十年如一日,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为法律助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被省厅授予个人二等奖、被评为临沂市十佳女律师、临沂市三八红旗手、优秀律师、首届临沂市最美法律援助律师、临沂市沂蒙和谐使者等荣誉称号。
徐黎认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不仅要有较高的法律知识水平,还要有对法律服务工作的热爱和对群众的深厚情谊,凭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她带领中心全体律师全身心的投入到了法律援助事业中,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司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中心先后获得“省级文明法律援助中心”、“全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全省残疾人优秀维权岗”、“全省老年人维权示范岗”、“临沂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临沂市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