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6 14:12:03来源:法律常识
房屋除了居住功能外,还有其附属的“学区”、“户口”和其他配套所能提供的便利。因此对于二手房的购买,购房者除了看重房屋的地理位置、居住环境、房屋户型外,还看重房屋的所绑定的“学位”以及为获取学位而需要迁移户口的问题。
如果是为了学区、户口迁移而购买的房子,在合同中没有对上述合同目的予以明确,一旦交易完成后,上述目的无法实现,则会面临纠纷,且结果很有可能对购房者是不利的。
然而,恰恰这两个问题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也就是说,如果遇到购房后,无法享受配套学位,无法办理户口迁移问题,法院无法直接判决你的孩子可以在相应学校就读,也无法判决让你的户口直接落户所购房屋。因此需要在其他救济措施上进行着手。
目前普遍的做法就是约定违约金和解除合同的权利。即在合同中约定,将获取所购房屋的学位和能够落户房屋地址作为合同的主要目的,出售方应当保证房屋不存在已落户的情况或同意配合多长时间内将户籍迁出房屋,出卖方没有占用房屋的学位,且没有他人占用学位。如违反约定,则需要承担相应违约金,买方有权解除合同等内容。
对于户口问题其实相对来说容易查明,最保险的方法就是去当地派出所查询。学位问题往往不容易查明且易变。因为能否在配套学校上学,除了户口属于相应小区外,个别地方还对落户时间有要求。因此如果是着急上学的,恐怕购房后还不能立马能够使用学位。且还有可能在签订合同时符合政策,但签订后入学政策发生变化的情形。这些都属于潜在的风险,需要通过合同的设计来规避。
作为中介机构,如果客户需要达到上述目的,则需要进行调查,并对潜在的风险进行书面告知,否则很容易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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