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6 17:09:25来源:法律常识
为躲避情人丈夫的高价索赔要求,竟心生恶念,驱车碾压,导致情人丈夫惨死在车轮之下。近日,江西赣州宁都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故意杀人案。
案情回顾
1998年,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在外省务工时与被害人温某某相识。之后结识了温某某的妻子刘某某。同年,崔某某与刘某某发展成为情人关系。2021年8月的一天,温某某发现了崔某某与刘某某的情人关系,温某某以此要挟崔某某赔偿十万元钱作为补偿,崔某某不从便驾车离开了。次日,温某某找到崔某某再次要求给补偿费。温某某在阻拦崔某某驾车离开时被挂倒在地,崔某某突然心生恶念倒车碾压温某某导致其当场死亡。
崔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宁都县人民检察院现已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崔某某。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来源:宁都检察院
来源: 宁都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