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13:06:07来源:法律常识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琼海11月2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钟圆圆)2019年1月因盗窃被抓,被拘留后仍不知悔改,11月19日,2014年至今已经“四进宫”的琼海“11.19纵火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煌因人为纵火被琼海警方抓获。
11月19日凌晨零时许,琼海市爱华路一出租屋内发生一起火灾,琼海警方深入侦查后认为有人为纵火嫌疑。案件发生后,琼海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依托“路长制+地网+天网工程”警务机制,主动介入侦查。经过调取现场监控,警方发现,火灾发生前有一名戴帽子的可疑男子出现在现场,该可疑男子于18日23时56分走进出租屋内,在楼梯口处观望四周后,随即拿起类似打火机的物品反复点火。23时58分,男子离开现场,现场立即起火。经过对现场监控视频的反复研究及现场走访,警方锁定该可疑人员为纵火嫌疑人。
经过对该案嫌疑人特征的反复研究,警方发现该男子与之前抓获过的一名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各方面特征极为相似。经查,该嫌疑人名为黄某煌,琼海市博鳌镇岭头村人,有多起违法犯罪前科,曾在2014年5月因纵火,及2013年6月、2017年8月、2019年1月因盗窃分别被琼海警方刑事拘留。
为了尽快抓捕嫌疑人,琼海警方对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进行了严密布控。11月19日21时55分,嘉积派出所路管员在下班回家的途中发现在东风路“娘子军站”公交站处有一名男子与嫌疑人特征相似,立即依托“路长制”联动机制将情况通报给巡特警大队。巡特警大队在附近蹲守的队员立刻赶到该公交站,确定该名男子正是本案嫌疑人黄某煌后,巡特警大队队员立即将其抓获。经现场讯问,该嫌疑人对其纵火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城南派出所立刑事案件办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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