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07:45:38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晨报社“破产”步入债权申报阶段,职工债权怎么办?
据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4月6日及此前发布的消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16日作出(2022)京01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晨报社破产清算案件,并于2022年3月17日指定了管理人,案号为(2022)京01破52号。目前,债权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并计划于2022年4月25日9时30分通过网络平台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天眼查】显示,北京晨报社成立于1998年6月3日,注册资本16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凌云,大股东为北京日报社,持股比例100%。该企业自身风险9,关联风险604,历史风险607。
从有关方面披露的信息看,北京晨报员工包括社委会成员10名; 总编室人员14人; 都市部人员14人; 社会部人员9人; 经济部 人员10人;文娱部人员10人; 体育部人员8人;
副刊部 人员7人;摄影部人员11人; 设计部人员16人; 审校部人员12人; 网络部人员23人; 新媒体工作室人员4人;汽车新闻部人员4人; 教育新闻部人员4人; 产经一部人员12人;产经二部人员13人; 广告运营部人员12人; 办公室人员7人; 党务人事部人员4人; 财务部人员6人; 考评办人员3人; 印务部人员4人; 发行部人员5人; 技术部人员11人。(员工人数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