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14:14:12来源:法律常识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医疗费应由受害人先行支付,还是应由侵权人垫付,常常引发双方争议,甚至因此延误对伤者的治疗。
一般情况下,肇事车辆均购买有保险,但受害人的具体花费是否超出保险范围,侵权人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不确定,导致侵权人往往不愿积极垫付医疗费,但受害人多已支付较大费用,往往无力支付后续医疗费,同时诉讼索赔又需时间,便使受害人常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由此甚至引发伤者家属与侵权人的冲突。现通过一起案件对该类纠纷的处理加以明晰。
一、案件详情
孙某驾车与王某的母亲于2016年8月4日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母亲于2016年8月16日死亡。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孙某先行垫付王某母亲医疗费等共计15万元。2016年8月28日,王某将孙某及其投保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后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8万余元。随后,孙某向王某索要已垫付的15万元,双方发生争议,孙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王某向其退还垫付的该笔款项。
二、法院判决
经审理,合议庭认为,被告王某母亲因交通事故死亡,其损失已由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原告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垫付的费用应由被告王某予以返还。后在合议庭组织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王某返还原告孙某12万元。
三、律师建议
律师对发生交通事故后支付医疗费的问题作以下建议:
1、对于肇事司机,应当及时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用和必要手术等费用,这样至少保证伤者的伤情不因无钱医治而扩大,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不仅导致伤者承受更严重的伤害,后期理赔也会无形加大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2、对于受害人,肇事司机能及时垫付所有医疗费是最好的情形,但在肇事司机不配合垫付的情况下,自己应及时自行垫付治疗费用,若治疗费用紧张的应及时和交警部门联系,看能否和保险公司、肇事方或医疗基金部门协调获得帮助,及时保障受伤者身体健康利益。
3、如若垫付了医疗费用,垫付方应保存好垫付的医疗费票据或由受害方出具的收条,以备在后期诉讼中作为证据主张相应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