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11:25:38来源:法律常识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调解"贯穿于整个案子的始终,在起诉之前可以调解,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调解,到了执行阶段也可以调解。
经常有当事人讲,我都已经请了律师了,为什么还要调解,有必要调解吗?
在这里解释一下,本文所指的调解是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法院会制作调解书或者是司法确认裁定书的"调解",这种调解跟民间调解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有没有强制执行力,这不是说民间调解不可以,民间调解可以但是如果最终一方反悔的话,另一方还是要去法院起诉,而双方一旦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由法院制定了调解书或者裁定书,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不用再经过诉讼程序,可以直接拿调解书或裁定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那么,什么样的案子可以调解呢?
请了律师可以在调解中帮您把握风险,个人认为调不调解的考虑因素不是有没有请律,而是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对于案件事实双方争议不大,比如说,买卖合同中,双方对于形成买卖合同的事实,发货、收货等没有大的争议,也就说对于基本事实争议不大的案件,案件的基本事实原告是这样陈述,被告是完全相反的陈述,那么这样的案子基本上调解的可能性不大,只能在审判过程中由法院根据双方的陈述作出最终认定;
第二,对于原告来说在付款时间或者付款金额上有协商的可能性的,调解实际上是一个双方互相让步的过程,如果说自己认定没有让步的可能性,那么最终案子通过调解结案的可能性就会小很多;
第三,对于被告来说,要有调解的诚意,有切实可行的方案,不能说既要求原告在金额上让步,又在履行时间上没有诚意的拖延。
综上,个人认为,对于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考虑调解,调解结案对原告的好处是:相对于判决来说,时间上,最终执行上存在优势,对被告来说,多多少少会在还款时间或者金额上压力相对来说小一些,但是调解是自愿的,最终还是要看原被告同不同意调解,如果有任一一方不同意就不可能达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