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13:02:37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有朋友咨询到到派出所报案的有关问题,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受案回执的问题。
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行政案件,你一定要让派出所给你出具一个受案回执。
出具了受案回执就意味着你的案件被派出所受理了,你可以凭着受案回执查询案件的进展情况,有了受案回执后期也有可能涉及行政复议或行政复议诉讼也就有了依据。
如果没有给你出具受案回执,只是让你回家去等着听音信,这有可能意味着你是白跑了一趟,而且还耽误了你的事情。
派出所如果不愿意给你出具受案回执,严格意义上这个行为可能涉嫌违法。
因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1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的规定,他们都必须要要给你出具受案回执。
那么出具了受案回执之后,对于刑事案件最迟应当在,30天内告诉你能否立案。
而对于治安行政案件一般要在三日内就应当告诉,你最终的结果。
如果说你遇到确实不愿意给你出具报案回执,这时候应当果断地拨打12389进行实名投诉举报,
12389是专门用来受理公安机关及其民警违法违纪有案不立这类情况的一个举报电话,也有相应的网站,大家遇到类似情况可以进行尝试。
文 |贾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