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贩卖淫秽案件要找律师吗,为播放淫秽视频的APP提供推广,一律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吗?

时间:2023-01-17 20:35:44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邓世运刑事律师团队

为播放淫秽视频的APP提供推广,一律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吗?

邓世运律师,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广州市律师协会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刑事辩护律师库第一批入选律师,广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理事。十年专注刑事领域,主攻网络犯罪、经济犯罪的辩护和刑事危机的合规应对


一审:广东省台山市人民法院(2017)粤0781刑初648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7刑终139号刑事判决书

为播放淫秽视频的APP提供推广,一律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吗?

基本案情

一、二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冼某某在明知万泰公司某某APP内播放淫秽短视频的情况下,为获取利润,帮助万泰公司推广该APP。经查,2016年11月28日至2017年5月11日,万泰公司汇入被告人冼某某控制的银行账户的资金为32394489元,其中2017年3月至同年5月11日汇入资金为12494263元。

为播放淫秽视频的APP提供推广,一律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吗?

裁判观点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冼某某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决被告人冼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二审法院认为,冼某某主要是对涉案APP进行广告宣传以及营销,而非直接将淫秽物品进行传播,行为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犯罪构成。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审判程序合法,但对冼某某的行为定性有误,导致对冼某某的量刑失衡,改判冼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为播放淫秽视频的APP提供推广,一律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吗?

律师简析

根据2010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的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网站建立者、直接负责的管理者明知他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是淫秽电子信息,允许或者放任他人在自己所有、管理的网站或者网页上发布,具有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的三种情形之一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为播放淫秽视频的APP提供推广,一律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吗?

适用上述规定的前提是,直接传播淫秽物品。在上述案例中,被告人主要是对涉案APP进行广告宣传以及营销,而非直接将淫秽物品进行传播,因此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对冼某某的行为定性有误,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更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犯罪构成。

2004年9月6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明知他人实施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帮助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共同犯罪论处。

为播放淫秽视频的APP提供推广,一律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进一步规定,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是淫秽网站,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等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为播放淫秽视频的APP提供推广,一律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吗?

(一)为五个以上淫秽网站提供上述服务的;

(二)为淫秽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为淫秽网站提供代收费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四)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达到规定标准二十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为播放淫秽视频的APP提供推广,一律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吗?

在自己所有、管理的网站或者网页上为播放淫秽视频的APP提供链接,实际就是提供互联网接入,是否适用上述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答案是否定的。理由是: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已经将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没有与他人有犯罪共谋、没有深度参与他人犯罪的网络帮助犯罪活动,单列一个罪名,即从法律上对该部分网络帮助犯罪从共同犯罪中剥离出来,不再以帮助行为来确定相关行为系共同犯罪。

为播放淫秽视频的APP提供推广,一律定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吗?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2020)浙1003刑初300号刑事判决书也体现了类似观点。在该案中,

法院查明,2019年6月至11月21日,被告人张某发明知推广的是涉黄、赌APP软件,仍为其上线推广;同时招揽下线通过手机在网络、QQ空间内推广涉案涉黄、赌APP下载链接,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28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发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如您有关于“刑事辩护”的问题想要咨询,可以直接点击文章末尾左下方的“了解更多”,和邓世运律师进一步交流或探讨。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土地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打官司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公司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刑事案件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债权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鉴定 伤残 程序 条件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拆迁人 期限 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