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8 13:08:12来源:法律常识
作为全国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宝山检察院在市院和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改革创新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努力打造宝山检察改革升级版。
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优势,进一步做实司法责任制在基层检察的落地生根。
✔ 不断优化深化员额管理。批捕、起诉案件年均受案4000件6000人左右,始终位列全市前列,而检察官从改革前151人精简至70人。对此,加强员额统筹管理,通过将遴选员额全部定岗在一线办案岗位,探索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双向选择等方式,引导检察官持续向办案一线流动,批捕、公诉检察官比改革前增加39.1%,办案质效显著提升。
✔ 进一步夯实办案责任制。全市率先探索制定《检察官直接办案若干规定》,压紧压实入额必须直接办案的要求。制定《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案的规定(试行)》,明确入额领导干部办案职责与办案指标,要求入额领导干部应积极办理有重大影响、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不断细化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决定的职权数量已占权力清单中职权总数的60%;制定每一个检察官的岗位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了执法办案数量、质量、效果、规范的责任要求。
✔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和监督体系。通过制定两个实施办法、四个年度细则、六张考评项目化列表,对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果及职业素养等情况进行全面科学评价。同时,加强监督制约,2018年以来对1679件案件进行了网上流程监控,评查案件787件,并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体系。
根据市院统一部署,坚持专业化办案和扁平化管理相结合,统筹内设机构改革和新型办案组织建设,推动改革纵深发展。
➜ 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原先16个内设机构精简为6个业务部门和4个行政部门,精简比例达37.5%。将捕诉职能进行整合,制定了“捕诉合一”模式下检察权运行机制及检察官权力清单,健全了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化解、检察官联席会议等配套制度,严格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 妥善选任改革后内设机构负责人。突出专业化、年轻化导向,制定了负责人选任方案。同时,在业务部门负责人中另配备一名专门负责党建和行政事务管理的负责人,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内设机构改革中得到加强。
➜ 着力打造新型专业化办案组织。设置职务犯罪、金融和知识产权、公益诉讼等12个新型专业化办案组织,进一步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主体地位。
围绕服务保障大局的要求确定重点改革项目,努力积累更多“宝检经验”,创造更多“宝检品牌”。
【链接】宝山区检察院出台18条意见
服务保障“四大品牌”建设
➤ 制定实施意见,为宝山“四大品牌”重要承载区建设提供检察保障。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上海“四大品牌”重要承载区、加快推动宝山区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制定《关于依法服务保障“四大品牌”重要承载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更新办案理念、充分履行职能、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确定18条具体举措,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四大品牌”建设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链接】宝山检察院首创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
➤ 全面落实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与区规土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分别会签制度文件,加强公益诉讼方面的协作;全国首创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借助社会力量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
【链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
上海市宝山区远舟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成立啦!
➤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作为全市四家基层试点单位之一,在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执行检察领域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建立涉未行政执法线索移送机制,妥善解决“水晶泥”问题,相关工作引起中央有关部门的重视。
➤ 深入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试点。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宝山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联署出台,进一步明确适用的案件范围和办理程序,完善值班律师预约和保障机制。
顺应科技发展潮流,将信息化要素嵌入各项检察工作之中,助推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 积极应用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消除信息数据壁垒,打造公检法数据互通共享的信息流、业务流、监督流和管理流,初步实现部分刑事案件网上运行,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 切实做好“四个远程”工作。做好远程视频提讯、远程指挥出庭、远程汇报案件、远程接待信访等工作。其中,目前运用远程视频系统进行提讯的案件已占全部案件的40%,为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了有力支撑。
◆ 试点应用“检察官办案全程监督考核系统”。建立办案权和监督权行使的全程全面留痕机制,对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效果进行可视化评价,倒逼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有责任、有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