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8 18:59:34来源:法律常识
四十年砥砺前行
四十年初心不变
为纪念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40周年,回顾广东律师40年来的光辉历程,中共广东省律师行业委员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将对40年来为广东律师行业作出杰出贡献的律师、律师事务所以及行业管理者进行隆重表彰,并向社会和公众进行广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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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我国律师制度实行改革,江晓华经组织批准,创办了惠州地区第一家民办律师事务所——惠州新华律师事务所(现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并任所主任。
以下为广东律师40年·40人评选——候选人
江晓华
江晓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0年6月生,1985年始从事律师职业,1992年辞去公职创办惠州首家民办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曾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现任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荣誉主任、党建指导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惠州市律师协会监事长。执业30多年来,他躬身垂范,讲规矩、守底线,心存戒律,依法执业,为律师行业作出表率。他先后办理了由最高法院提审及二审审理的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担任中共惠州市委及大亚湾管委会等党委和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为当地法治与经济建设做出贡献。曾获“全国优秀律师”和“全国优秀仲裁员”称号,获“全省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和“惠州市律师行业卓越贡献奖”等奖项。
胸怀正义理念,迈上法治之路
1985年我国律师制度恢复初期,律师人才缺乏,根据工作需要及人事部门安排,江晓华从教育部门调入当时新成立不久的广东省惠阳地区法律顾问处,开始从事了陌生的律师职业。一切从头学起,参加法律培训,到政法学院进修,学习法律基础理论是首要任务。当教师出身并有多年教育经验的他通过学习培训很快找到入门的方法。1986年,为适应社会法治发展的需要,司法部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了第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江晓华顺利获得通过并取得了律师资格。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逐渐熟悉了律师从事非诉和诉讼的业务技能。同时,因为工作成绩突出,经过组织的考核,江晓华被破格提拔为原惠阳地区法律顾问处(后惠州市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1992年,我国律师制度实行改革,江晓华经组织批准,创办了惠州地区第一家民办律师事务所——惠州新华律师事务所(现广东宝晟律师事务所)并任所主任。
执业三十多年,维护公平正义
执业三十多年来,江晓华律师先后担任著名的TCL、石化集团、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等政府及国内有影响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政府以及中共惠州市委的常年法律顾问。还先后为引进惠州三星电子、台湾大欣集团、尉盛集团等多家外资企业到惠州投资落户提供了法律服务、参与合同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为大亚湾石化集团、广河高速、惠河高速等重大投资项目担任专项法律顾问,为推动惠州经济建设和社会法治建设发展做出了贡献。
长期以来,江晓华律师始终以勤奋扎实的工作作风、赤诚的人格品质、丰富的法律知识、精湛娴熟的业务水平,努力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先后成功代理了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中国银行系列存单案件,促成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还成功代理了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的惠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与深圳某公司买卖合同管辖权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提审的安徽某工行诉惠州市某实业公司货款合同纠纷案,以及由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融资租赁纠纷案等许多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经济纠纷案件。同时,承办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涉案2亿的关某某票据诈骗案,涉案2.7亿元的江某某伪造货币案,涉6吨的周某某制造冰毒案以及涉逃税1亿多的吴某某、陈某某走私案等特大刑事案件。还成功为博罗县陈某某贪污,深圳林某某行贿,惠州邓某某集资诈骗,博罗杨某某、惠州罗某某、龙门县许某某、博罗泰美崔某某等人故意伤害,邱某某挪用公款,深圳汪某、林某、陈某贪污罪案,尹某某抢劫杀人案等十多宗刑事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护,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
江晓华从业以来长期担任律师协会领导职务,先后担任全国律师协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惠州市律师协会会长职务,每一次律师制度的改革,江晓华都担起自己的责任。2003年,在惠州市律师协会领导改革为执业律师担任会长职务时,江晓华首先被推选为会长,上任则重点解决惠州市律师协会无资金、无场地、无自己的工作人员等状况,并很快完成了惠州市律师协会的各种制度,为律师行业自律管理提供了重要平台。2013年律师协会逐步完善自我监督制度,江晓华推动筹建惠州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并担任第一任监事长,为完善律师管理制度及惠州市律师协会的有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多年的不懈努力,江晓华的工作得到组织和领导的认可,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惠州市“十佳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荣获惠州市“律师行业卓越贡献奖”、“全省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被各媒体评为“和谐中国2010年度优秀先锋人物”“第十二届中国时代十大杰出人物”。
江晓华律师还担任了惠州仲裁委委员、仲裁员、仲裁专家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二十年来独立办理或担任首席仲裁员办理系列重大疑难的民商事案件,化解了民间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为推动惠州经济发展作出了辛勤工作。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尊重事实真相,遵守职业操守,做到中立、无私、公正裁决案件。由于表现突出,被评为“全国优秀仲裁员”。
坚守公益事业,守望社会和谐
在事业上获得巨大成功的同时,江晓华律师始终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工作,时常带领律师走进军营为部队义务普法,包括法治宣讲、法律咨询、调解纠纷、赠送物资等,无私奉献自己的力量。
江晓华律师关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和积极作用,每年为惠州师生、学生家长开展多场法治专题讲座,提供法律咨询。为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推动遵纪守法风尚的形成,2019年11月宝晟所在惠州市田家炳中学设立了“遵纪守法好学生宝晟律师奖学金”,以奖励遵纪守法的优秀学生。不仅如此,他还一直资助贫困学生上学,一次又一次用实际行动为青少年撑起成长的法治蓝天。
江晓华律师深入基层,勤勉尽责,积极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争做普法宣传标兵。为村(居)委提供法律讲座及宣传活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促进村居和谐发展、化解基层社会矛盾。
江晓华律师还积极为家乡司法行政部门改善设施,为家乡教育事业及道路建设捐资,为地震、疫情灾区人民及烈士家属奉献爱心。江晓华律师一直热心公益,2018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授予“公益爱心律师”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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