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8 19:08:48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我多年的办案经验来看,每个月办理八件案件比较合适。也就是说一年办理一百件案件就达到了饱和点,低于一百件,就比较轻松,高于一百件,就需要加班加点。我自己最高的年份办理了一百二十件案件,我知道这年中秋节没有休息,大年三十那天中午才到家,初三就上班了;当然我每年初三就开始上班,这也是我一直的习惯了。
我的意思是当自己每年的案件能够达到一百件以上,就应当找一位律师助手了,如果两个人办理案件,达到三百件应当是可以的;如果案件再多了,就要添加助手了,就是组建律师团队了。组建律师团队至少也需要三人吧?
每位律师的平均收费数量是不一样的。因为执业年限不同?执业地域不同、执业能力不同、专业领域不同、个人知名度不同、社会关系不同的因素决定了各自每年个案平均收费的不同。
别人的情况我不了解,我就谈谈我的平均每个案件的收费情况。我这十几年来每年的平均收费数额是不相同的,但是有个波动的幅度空间:7000—17000元之间。那就取个平均数12000元吧。其实案件数量少的时候,往往平均数就高;案件数量多的时候,平均数就低。
我今天计算就按照最低平均数7000元来计算了。
按照每年团队办理300件案件的数量来计算。
这样平均每个人应当是满负荷在运转。
收入共计二百一十万元。
增值税为百分之七吧,那就是一十四点七万。
律师所收取百分之十,就是二十一万。
自己的座位费,也就是在律师所显摆的,老板级别房间费五万元。
两位助理律师的座位费每年一万六千元;
年检费两位律师每年四千元。
两位律师及自己的劳保费每年四万五千元。
两位律师的每年工资钱壹拾贰万元。
办公费每年两万元。
交通费每年三万元。
上述费用共计是五十九万七千元。这还不包括年终奖金及日常福利。我觉得年终奖每人还不得每人发两万元吗?福利每人还不得整他五千元吗?你不好好鼓励人家谁还给你去干活?如果再加六万元,每年的费用就要六十六万元了。你剩下就有二百零四万元了,再去掉六万元,应税额就是一百九十八万元了。
关键是你每年能够承揽到多少案件?有的人每年只能承揽到五六十个案件,也组建个团队,费用基本固定了,就是当六十万元。平均每个案件收费7000元,那不是出现亏损了吗?我觉得就是每年能够承揽一百个案件也只能保持平衡而已;
如果每年收案在二百件还是有利可图的,但是与自己办理案件的效益也差不多,没大有意思。
不过如果收案件多了,很可能平均每个案件的收费数额就下来了。
有的律师团队面临收不入出的情况,就多多争取公益诉讼案件的方式,来填补亏空。这种做法是极端错误的。首先要确定公益诉讼的案件是否够成本价?它们是根本不够成本价的,只能是越做越亏空。正确的方法是律师团队裁员。或者是取消律师团队。装逼是要付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