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9 01:54:42来源:法律常识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根据2021年5月29日《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分级分类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从6月7日起,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兴路151号)暂停群众来访、律师接待等工作,接待场所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现场接待工作暂停期间,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受群众信访。如有诉求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1.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复印件等材料邮寄至: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兴路151号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编511400。
2.登陆网络。请登陆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6月7日起拨打12309 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三、律师和诉讼代理人尽量避免现场预约或递交材料,应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广州微检察”小程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以提交扫描件或者采取邮寄等方式传送相关材料。
四、暂停现场来访接待工作期间,本院设应急热线(本院信访电话号码:020-12309,按语音提示转番禺区检察院;律师接待查询电话:020-84707458)
疫情期间,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