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9 10:29:41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初,深圳、北京、上海相继成立了专门的破产法庭。广州市人大代表谈凌建议,近年来广州中院受理和审结的破产与强制清算案件数量成倍增加,居全省中级法院首位,案多人少的压力日益凸显。在破产案件增长成为常态的背景下,她建议广州尽快推动设立破产法庭,以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的专业性,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国首批破产法庭完成布局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协清算与破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谈凌律师向南都记者介绍,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推动在北京、上海、深圳三地成立专门的破产法庭。2019年1月14日,全国首家破产法庭—深圳破产法庭揭牌成立;1月30日,北京破产法庭揭牌成立;2月1日,上海破产法庭揭牌成立,全国首批破产法庭完成布局。
谈凌表示,“办理破产”是世界银行评价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指标。中国在2019年世行营商环境评价中排名从第78名上升到第46名,应该说,近年来法院系统重视破产审判工作对中国营商环境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谈凌了解,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6年底成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以来,破产与强清案件的受理和审结数量成倍增加。广州中院办结的破产案件数量居全省中级法院首位,遥遥领先,在全国法院系统也是名列前茅。
广州中院主动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局中来谋划推进,积极配合省、市国资委清理国有“僵尸企业”的工作,两年多来促使324家国有“僵尸企业”退出市场,清理债务127亿元,盘活土地资源50多万平方米,工作成效突出。
破产与强制清算案件增长成常态
广州中院还出台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实施意见》,共受理执行转破产案件34件,成功化解34268件“执行不能”案件,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了有力支持。此外,广州中院还推动成立了全国首家管理人自治组织——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成立,在全国率先建立管理人分级管理制度,以及指导全国首个破产案件资金管理系统——广州破产案件资金管理系统的正式上线,积极培育破产管理人队伍,为提高办理破产清算案件的质效创造条件。
近年来,广州中院破产审判工作成绩显著,为改善广州的营商环境作出了突出贡献。但随着破产与强制清算案件受理数量的增加,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案多人少的压力日益凸显,目前仅在广州的省属、市属国有“僵尸企业”就还有1000多家急需出清,而执转破、以及正在推动建立的个人破产制度,都将导致破产与强制清算案件数量增加成为一种常态。
因此,谈凌认为,广州迫切需要尽快成立破产法庭。一直以来,广州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广州法治环境的建设和营商环境的改善。她建议市委、市政府积极、尽快推动在广州设立破产法庭,并在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选址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我国的破产审判工作大致经历了两个重要节点。一是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在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工作方案》,截至2017年2月底,全国共有73家法院新设立了清算与破产审判庭。上述措施改变了以往破产审判案件主要放在法院民商事审判庭审理、缺乏专门审判机构的局面,对于增强破产审判专业力量,提高破产审判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对我国破产法制的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
第二个节点是今年初深圳、北京、上海相继设立了更为独立、专门的破产法庭,从建制、人员和资源配备,到管辖范围,体系更完备。有专家认为这是对之前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进一步升级和加强,我国的破产审判工作将会更加专业化、制度化、常态化,将进一步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化退出机制,以破产法治建设助推高质量发展,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采写:南都记者 吴笋林 通讯员 彭勇 苏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