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9 21:40:49来源:法律常识
你身边是否有这样一群人
他们不忘初心、默默奉献
他们政治坚定、业务精通
他们一心为民、无怨无悔
……
他们就是司法行政人!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积极营造崇尚榜样、学习榜样、争当榜样的浓厚氛围,充分展现新时代广西司法行政的新作为新面貌,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与自治区司法厅联合主办“广西最美司法行政工作者”选树宣传活动。
贺州市司法局自5月19日起连续推出“最美司法行政人”系列人物事迹展播,一起看看平桂区司法局西湾司法所负责人、西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韦志的先进事迹。
韦志:平桂区司法局西湾司法所负责人、西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个人先进事迹
韦志,男,1986年0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平桂区司法局西湾司法所负责人、西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自2013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韦志一直扎根在司法行政一线,在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尽职尽责,始终脚踏实地的坚守这份平凡的工作岗位,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2016年至2020年,韦志共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09起,先后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贺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类岗位能手、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01
善于学习强素质
调解工作出实效
为更好地适应岗位的需要、履行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职责,韦志同志始终注意把学习放在重要的位置,在工作中或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司法行政业务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始终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二个维护”放在心中。
在实际工作中,韦志时常深入村(社区)、辖区企业、学校开展人民调解和法律知识宣讲活动,同时有针对性对平桂区老乡家园移民新区开展法治宣传,对移民新区贫困户进行入户走访调查,了解群众的法律需求,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在每栋楼层张贴老乡家园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项目明白卡,让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韦志在工作中善于将现实发生的案例同法律知识宣传、民间纠纷化解紧密结合起来,用身边人讲述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同时认真分析每一起处理过的矛盾纠纷,总结成功经验,通过多年的不断学习积累,业务知识和调解水平有了较大提升,逐渐成为了一个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里手。
02
勇挑重任
为当地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贺州市是全国著名的重钙之都,碳酸钙产业示范基地位于西湾街道辖区,有140余家企业,务工人员众多,矛盾多发。韦志同志克服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等困难,勇于挑重担,妥善处理各种纠纷。
2020年4月,平桂区望高镇村民李某来在某粉体有限公司生产车间内吊运人造大理石板材过程中被倒塌的板材压倒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来系家中独子,也是家里的经济支柱,生前不仅要赡养体弱多病的父母,还要照顾待产的妻子,李某来死亡后其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没有了经济来源,其家属以此为由向某粉体有限公司提出200万元的赔偿数额,双方就赔偿数额僵持不下,历经组织双方进行三次调解,反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最终双方一致同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计算赔偿数额,达成120万元的赔偿协议。李某来的父母和李某来的妻子因赔偿款如何分配产生纠纷,都拒绝在协议签字,见此情况,韦志同志立即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开做李某来的父母和妻子的工作,结合本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丧葬费已实际用于李某来的丧葬事宜,不应纳入分割范围,供养亲属抚恤金属于胎儿的份额由李某来的妻子代管,剩余的款项可分割,最终,李某来的父母分得70万元、李某来的妻子分得45万元,这起工伤赔偿纠纷最终画上圆满的句号。2016至2020年,韦志共调解工伤赔偿案件30起,涉案金额1500余万元。
03
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为当地征地拆迁充当“参谋助手”
2020年以来,因平桂区建设,西湾街道征地拆迁工作如火如荼开展,伴随着的是一件接一件的矛盾纠纷,然而矛盾均被化解了,施工正常进行,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在这一切的后面,韦志不停的在奔走、在协调,迎着寒风,冒着酷暑,哪儿有纠纷,哪儿就有他的足迹。
2020年5月,家住平桂区西湾街道西湾村的5岁儿童薛某毅自行外出玩耍时被某公司平桂项目部堆放在纵二路人行道的水泥石条压伤右脚拇指,后被送往贺州市广济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11939.4元,薛某毅的法定监护人李某玲与某公司平桂项目部就赔偿数额产生纠纷。2020年5月29日上午,韦志组织双方在西湾调委会进行调解,李某玲要求某公司平桂项目部赔偿薛某毅大部分医疗等费用,某公司平桂项目部纵二路项目负责人庞某家认为己方无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薛某毅受伤系其监护人监护不到位导致,所以拒绝赔偿。韦志从情、理、法等不同角度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并耐心做双方工作之后,仅用30分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平桂项目部赔偿薛某毅2000元,高效解决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确保征地拆迁工作得以有效推进。
04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助力脱贫攻坚
近年来,因平桂区建设,招商引资如火如荼开展,许多企业进驻工业园区的同时,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今年1月,家住鹅塘镇盘谷村贫困户潘某德在某粉体有限公司操作打桩机进行井钻作业后,爬上打桩机顶部解行吊吊钩处的铁链时从高处摔落,被送往贺州市广济医院治疗,住院15天。2021年1月30 日,潘某德因伤情恶化死亡。经查明,某粉体有限公司将零星项目工程(挖土方、设备基础、水泥地面、围墙等)发包给某建材有限公司,某建材有限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吴某廷,吴某廷与潘某德系个人合伙关系,潘某德在执行合伙事务中发生意外死亡,三方当事人对上述事实均无异议。2021年2月3日下午15时,承办人组织三方当事人在西湾调委会进行调解,潘某新以此为由向某建材有限公司、吴某廷提出100万元的赔偿数额,某建材有限公司和吴某廷相互推诿,三方就赔偿数额僵持不下。承办人见状立即进行“背靠背”调解,分别向三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多番耐心细致做三方当事人的工作,三方达成初步协议,补偿款总数额为400000元。其中,某建材有限公司支付150000元、吴某廷支付250000元。
本以为事情即将得到圆满解决,吴某廷却提出为潘某德购买了相关保险,已预付潘某德住院期间各项费用115125.24元应从250000元中扣除,潘某新不同意,调解陷入僵局,韦志迅速调整思路,提出处理意见:潘某德住院期间各项费用115125.24元由吴某廷支付,保险理赔款归吴某廷所有。三方最终达成协议:某建材有限公司支付150000元、吴某廷支付365125.24元(含医疗费115125.24元),保险理赔款归吴某廷所有,历经整整6个小时,最终成功化解这例贫困户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的纠纷案。
多年来,无论是重大疑难纠纷,还是邻里之间的小事,韦志同志始终做到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依法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位当事人一个公正公平的说法和交待。在一件又一件的纠纷调解当中,韦志收获的不仅是自身调解业务素质的提高,更加值得肯定的是获得了领导的高度认可、同事的尊重敬佩和群众的真诚爱戴。
编辑:贺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