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04:09:3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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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10月10日讯(记者 翁任莹 张玲)近日,有人假冒“深圳市律师协会”名义发出催收信用卡债务的所谓“律师函”,并盖上“深圳市律师协会”法务专用章。
(图为假律师函)
10月10日晚上,深圳律协在微信公众号辟谣称,深圳律协不会出具任何律师函,也不经办具体的法律业务。对于上述冒用深圳律协名义者,也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深圳律协在这篇题为《如此“律师函”警告岂不贻笑大方?》的文章中指出此封假冒律师函里存在几处显而易见的错误,包括顶着“深圳市律师协会”名头,函号却是大大的“粤”字头;结尾自称“我所”,落款盖章为律师协会,主体反复变换;案件负责人没有署名,却为一串电话号码(根据号码查询为深圳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等……
同时,深圳律协提醒说,出具律师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由律师事务所出具;2.须由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办理;3.指派的律师会开展调查核实事实等事项;4.须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此外,深圳市律师协会官网有面向社会公布办事人员电话号码,如有疑问,可及时前往官网查询。
来源: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