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诈骗罪会判无期吗吗,河南保健品诈骗判刑案例

时间:2022-09-30 21:08:12来源:法律常识

把保健品当成药品

对疾病群体实施诈骗活动

5年间诈骗1.23亿元

受害中老年人达3万余人

最终主犯获有期徒刑十五年

河南民权:拿保健品当药品诈骗3万多中老年人1.23亿,主犯获刑15年!

被告人何某某于2011年成立北京万家购公司,2015年后又成立北京万家购安徽分公司(下称安徽分公司)、安徽万家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青春堂公司、合肥金海潮公司、南京万家购咨询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南京万家购)、南京云医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南京云医谷)、南京元德堂等公司,以上总称“万家购集团”。

2016 年以来,“万家购集团”在安徽省合肥市繁华大道12629号经典华城8幢7、8、25楼内设置作案场所,针对患有女性疾病群体和患有高血糖、高血压、高血脂等中老年“三高”疾病群体实施诈骗活动。2019 年以来,合肥金海潮公司在合肥市瑶海区包公大道南共速达物流基地综合楼4层设置作案场所,针对患有糖尿病等中老年疾病群体实施诈骗活动。南京云医谷、南京元德堂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515号设置作案场所,针对患有男性疾病群体实施诈骗活动。逐渐形成公司化运营、人员统一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策划部负责制作软文、虚假聊天记录等广告,针对不同群体宣传其所销售的产品比西药更健康、治疗效果更好。销售人员不懂医学知识,招聘进入集团经过“话术”培训后,使用微信冒充医生助理、健康管理中心老师等,以“女性健康管理中心”“化糖研究中心”“元德堂中医门诊部”等名义,使用“话术”对中老年等特殊群体进行虚假诊治,虚构其保健品、食品的疗效,取得患者信任,采取“下危机”的方法,诱使他们以数倍于成本的价格购买产品。诈骗得款用于广告推广、产品采购、销售人员工资、业绩提成、作案场所租赁、作案工具购买等。2017年3月份以来,该犯罪集团诈骗数额共计123734205元,仅被骗的中老年人就有3万多人。

河南民权:拿保健品当药品诈骗3万多中老年人1.23亿,主犯获刑15年!

本案由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一审、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某、卢某某等2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针对一些患有特殊疾病或者中老年群体关注自身身体健康的心理,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使用话术,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有组织地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且受害人大多数为中老年人,社会影响极为恶劣,其行为侵犯了公民财产权利,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惩处。其中,被告人何某某系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涉案金额高达1.23亿元,且不认罪,拒不交代主要资金去向。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某等20人有期徒刑十年、罚金30万元至有期徒刑三年、单处罚金2000元的刑罚。与本案关联的其他11起窝案也已依法审理,其余165名涉案被告人均以诈骗罪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法官说法

河南民权:拿保健品当药品诈骗3万多中老年人1.23亿,主犯获刑15年!

徐怀钦 民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诈骗罪是侵犯财产犯罪的常见罪名。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案中,何某某等21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保健品、食品疗效,隐瞒事实真相,骗取被害人钱款,他们的行为均构成了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参与诈骗的数额、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依法判处不同的刑罚。

当前,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中老年等特殊群体获取信息不畅、维权及法律意识较低、渴望身体健康的特点,利用电信网络平台,通过发布虚假广告、推送虚假成功案例等手段,编织保健品、食品疗效好于药品的诈骗骗局,花样百出,让老年人防不胜防,不仅骗取了他们的钱财,甚至有时会延误他们的病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朋友要提高反诈意识,不轻信所谓的特效药、神药,不要从非法渠道购买保健品、药品,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以防陷入骗局。另一方面社会各界也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展现司法保障在推进老年人权益保护中的有力手段,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警示作用,切实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努力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豫法阳光微信公众号

作者:李宁 刘雪豪

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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