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13:50:49来源:法律常识
在今天的北京元法堂支招中,我告诉大家这样一个小常识,可能很多咱们当事人觉得:曹老师,这么一小事也值得你讲一讲了?对,我不仅要讲,而且要跟大家好好地讲。
我们知道,打官司,特别是走上法庭的时候,法官往往会要求咱们出示原件。如果你没有原件,只有复印件,有时候甚至在很多时候是不被认可的。这个时候,那我们就算是有一把好牌,有很多的好证据,因为咱们原件的消失,往往就打不出来。俗话说,咱就被非常委屈地憋死了,那岂不是真正的冤枉?
很多到我们北京国资律师事务所来的当事人,当他向我呈现原件的时候,我往往会告诉他,我说:您来律所咨询的时候,带复印件就可以。或者是,将你的这些材料,放进U盘里拷贝一下。也或者是,提前地通过拍照或者是扫描的方式,把电子版传过来就可以了。而不需要你带着原件。因为一旦你的原件丢失,那可是真的补不回来呀!那可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唤地地不灵了。所以咱千万不要做这种事。
因为呢,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当事人,他拿了很多的复印件给我。我一看,觉得这个官司基本上赢的可能性非常大,把握也非常大。当把他的所有的证据都看完,所有的材料都看完的时候,我说:你这个赢的希望还是很大。
可是这个当事人说了一句话:曹老师,我之前,来北京找其他律所的时候,我带的是原件。可是后来呢,我的这个原件放在了一个律师事务所中,被这个律师弄丢了,我现在手里只有复印件。因为他的一句话,将我给打进了冰窟窿。因为没有了这些原件,仅仅凭复印件打官司,真的很难!
还有一个当事人,一进门就哭。哭什么呢?说自己的包被偷了。而包里边呢,放的正是自己打官司的那些证据的原件。尽管报警了,可是这些材料,说实在话,对咱当事人来说千金都不能换。可是对于接警的这个警方来说,你那些证据性的东西,它能够体现多的价值呢?经济价值有时候往往说不上。
而对小偷来说,拿了这一堆东西,他要它干嘛?可能直接就扔进垃圾桶了。那么这么一来,由于他原件的丢失,并且有些原因是根本没有办法去补得。于是,官司就陷入了僵局。所以,看似这种非常低层次的错误,一旦咱们犯了,真的会让我们变得非常的被动。
因此,在今天的支招中,我就特别地想告诉大家:假如你要出门去找律师也好,去找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也好,不要带原件。你的原件啊,一定要保存好,一定要放在一个足够安全的地方,千万不要丢失。因为等到了法庭之上,我们的这些原件,那就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所有的最终的裁决,都要看你的这些原始的证据,因为它们的证明效率是最大。你明白了吗?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冤假错案系列】视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