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1 01:30:11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长沙市天心区法律援助中心立足本职工作,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并将服务延伸到纠纷调解工作中。值班律师利用专业优势与当事人的诉求相结合,将一些纠纷化解于日常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2015年底,孙师傅来到到湖南某酒业贸易有限公司从事停车场管理员一职,一直工作至今。受今年疫情影响,公司经营状况受到很大冲击导致不得不裁员,孙师傅也被要求自行离职,并且公司也迟迟未支付2月份以来的工资。孙师傅理解公司的不容易,但自己心里因被解雇和未拿到报酬也觉得憋屈。
2020年6月8日,孙师傅听说天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能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于是前来求助。当日值班律师张欢耐心倾听了孙师傅的诉求,并详细询问孙师傅的户口所在地、经常住所地、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公司注册地、主要营业场所地和在该公司工作的情况。
经了解,孙师傅为湖南邵阳农村来长沙城区务工的劳动者,某酒业贸易公司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天心区,公司自2020年2月份没有给孙师傅发放工资,且工作期间经常要求孙师傅节假日加班,没有安排其相应的调休或者发放加班工资。
既然现在不能继续工作,孙师傅想追回该得的劳动报酬和2015年以来的加班工资。张欢律师还了解到,该酒业贸易公司2015年底至2018年一直没有和孙师傅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公司要求孙师傅与其签订了一份停车场岗亭值班承包合同。现受疫情影响,公司要求孙师傅自行离职,解除承包合同。
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值班律师张欢认为用人单位以承包合同替代劳动合同,并且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这一事实,且孙师傅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但有关证据相对不足。张律师帮助孙师傅梳理法律关系,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可以请求的权益和维权途径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看着一筹莫展的孙师傅,想到即便是提供法律援助,孙师傅也面临仲裁、开庭等接下来的诉累,加上证据本来就不充分,可能还会有维权不能的法律风险,张欢律师想到尝试通过协商调解来解决孙师傅的问题。
于是,律师张欢拨通了某酒业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在电话中交流了孙师傅的情况,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后,公司负责人被律师负责的态度、清晰的思路、专业的分析所打动,当即表示愿意按照孙师傅的诉求处理此事。
当天下午,天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接到了孙师傅的感谢电话,称其已经收到了公司的汇款转账。
本案启示
一、对于已形成的纠纷,其解决的一般规律是越往后端风险越多、难度越大、程序越繁、成本越高。构筑多元化、立体式的纠纷化解体系,促进业已形成的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诉讼外的和解、人民调解、仲裁等其他非诉纠纷解决方式,从而低成本、高效率地化解纠纷,避免已出现的纠纷最终形成诉讼而增加当事人诉累。
本案是一起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劳动纠纷,也是一例在法律咨询中就帮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法律帮助的案例。值班律师秉持多元化纠纷解决理念,主动作为,发挥专业优势,高效帮助来访群众维护权益,化解纠纷,节约了司法资源和财政资金,也减少了劳动者和涉案公司的诉累。
二、在实践中,存在一些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模棱两可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承包合同”用以规避劳动法律规定的义务。
本案就是典型之一,用人单位用岗亭值班承包合同之名替代劳动关系之实,想以承包关系来“定性”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动者往往法律意识欠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与用人单位签订此类“四不像”合同,但是实际工作过程中,却掉进了用人单位提前设好的陷阱之中,双方发生法律纠纷之后,用人单位便抗辩双方为劳务关系,进而规避劳动法律确定的权利义务,包括二倍工资、社会保险、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等,使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
编者提示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的认定可以综合考虑下列情形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1.劳动者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在经济上依赖用人单位;
3.劳动者被纳入用人单位的生产组织体系中从事劳动,而不是从事独立的业务或经营活动;
4.劳动者无权将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5.劳动工具、原材料等一般由用人单位提供;
6.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较为长期、固定的劳务。
希望广大劳动者在就业时提高法律意识
及时保留和固定单位用工证据
也希望企业能主动担当社会责任
依法履行自身义务
共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