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1 03:33:23来源:法律常识
一般情况下,大家以为个人的房屋、土地遭遇强行拆除时需要维权,实际上很多企业公司也面临同样的困境,可能遭遇厂房被强行拆除、权益被侵害等情况。同样的,他们也会选择使用法律手段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0年10月,张先生开办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被当地镇政府强行拆除了厂房,造成公司停产和物品毁损,给张先生本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也使他的公司遭受经营利益和财产的双重受损。
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张先生来到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了解其诉求后,指派王蕾蕾律师代理张先生的维权案。
王蕾蕾律师带领时任实习律师张亚丽,详细了解过张先生取得涉案土地使用权及开办公司的始末后,认为张先生维权的关键在于“镇政府强行拆除其厂房设备的行为是否违法”。于是,王蕾蕾律师多方走访、收集大量证据后,为张先生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镇政府强拆其厂房的行政行为违法。
王蕾蕾律师向法庭提出主张如下:
2005年当地某经营不善的老工厂将其厂房、土地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到当地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委托人张先生与该工厂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通过转让方式取得涉案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厂房所有权。
随后,张先生以涉案地为住所地注册了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获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综合上述情况,张先生取得涉案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合法,其权益应当受到保护。
同时,王蕾蕾律师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公司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产权交易鉴证书、原老工厂出售厂房请示的批复文件、房地产评估报告。
随后,王蕾蕾律师又提交了涉案房屋遭强拆的现场录像光盘与照片,证明被告镇政府确实实施了侵害张先生公司权益的强拆行为。
由于王蕾蕾律师庭前准备充分,在庭审中向法庭出示了大量证据,经过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辩论,最终法庭依法采纳了我方观点,判决确认被告镇政府在没有法定职权且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张先生公司厂房的行政行为违法。
在此,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行政事务部律师团队提醒大家,企业拆迁就是指企业公司所在位置被征用进行拆迁,是需要拿出相关合法手续才能实施的。对企业进行拆迁,需要遵循下列流程: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
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承租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1)达成协议自动履行。拆迁人给钱,被拆迁人交房。
(2) 达成协议不履行,在拆迁期限内未给予补偿或拒绝搬迁的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协议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拆迁达不成协议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管理部门裁决。房屋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a.当事人认可裁决内容时,可依裁决自动履行。
b.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
(i)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ii)当事人一方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货币补偿或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有严格的法律要求)。
如果没有遵循上述流程、没有拿到合法手续便先行拆除了厂房设备,被征拆企业便有可能遭遇了违法强拆,应当及时采取行动,果断求助于专业律师,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王蕾蕾
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行政事务部主任
王蕾蕾律师,北京市信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郑州大学法学学士。王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2年,是最早从事征地拆迁、房地产权属争议案件的专业律师,曾成功代理全国各地的百余起征地拆迁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征迁经验,实力雄厚、技巧娴熟,是征地拆迁、行政强制、土地确权、行政侵权领域的专家。王律师只代理农民等弱势一方,在工作中秉承“优质、诚信、高效”的服务宗旨,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专业领域:房屋、土地征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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