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00:11:11来源:法律常识
发生于2019年3月23日的湖南“常德滴滴司机被害案”持续引发关注。2020年1月3日上午,该案迎来一审开庭。
1月3日,常德市中级法院在汉寿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人建议死缓,被告只说了一句话
据报道,1月3日上午,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害人家属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人赔偿各项损失110余万元。
在法庭上,被告人杨某淇承认了杀害被害人陈红的事实。其辩护人认为,杨某淇患抑郁症,作案时仅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投案自首,请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
公诉人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杨某淇刑事责任,鉴于其作案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建议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作最后陈述时,被告人杨某淇只说了一句话:“请法庭依法判决。”
当天临近12点时,法庭休庭。审判长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
是否有抑郁症成庭审焦点
据被害人陈师傅妻子田女士介绍,被告人杨某淇的自首情节和精神鉴定结果成为庭上争议的焦点。
陈师傅生前与妻子合照 受访者供图
此外,田女士介绍,庭审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于凶手的自首情节和精神鉴定情况。据田女士回忆:“对方律师提出,应该考虑自首情节和抑郁症及其刑事责任能力,对被告人从轻判刑。”
但田女士一方辩护律师则在庭上提出,自首情节并不能成为杨某淇减刑的理由。此外,田女士一方也向法院提出对杨某淇再次进行精神鉴定的请求。而对于该请求,法院并未当庭说明是否接受。
“如果再次鉴定仍是抑郁症的情况,那我对宣判结果可能会有新的打算。但如果不是抑郁症,那我还是坚决要求对凶手判死刑立即执行。”
律师:凶手很可能不会被判死刑
一面是无故捅刺被害人27刀致死的行为,一面是存在自首情节且被鉴定为抑郁症,律师认为:“杨某淇很可能不被判死刑。”
律师分析认为,从结果来看,杨某淇已被诊断为抑郁症,且在本案中被认定为实施危害行为时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根据刑法规定,将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关于“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给出的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事件回顾:
19岁男生欲轻生将滴滴司机杀害
时年43岁的陈师傅是湖南常德的一名专职网约车司机。2019年3月23日夜里11时许,他接到了杨某淇的约车订单。
杨某淇系常德某大学的一名19岁大一男生,当夜准备搭乘陈师傅的车从武陵区前往江南区。就在抵达目的地时,杨某淇趁陈师傅不备,拿出刀将其杀害。
杨某淇为何无故杀人?据常德鼎城区检察院在2019年5月10日发布的通报介绍:
自2017年始,杨某淇因自觉生活过于平淡、索然无味,遂萌生自杀念头。
2018年12月,他在网上购买匕首和手套,但始终没有勇气实施。2019年3月23日晚11时许,杨某淇临时起意杀人试探胆量,便在网约车平台预约了司机陈某,在等待陈某的过程中,他突然决定待行至目的地时将司机杀害,其后再自杀。
当晚11时40分,杨某淇在到达目的地前停车间隙,用匕首突然刺向陈某,致陈某脖子、胸口等多处被刺伤后,杨某淇随即离开。此后杨某淇听从朋友劝告前往当地派出所自首。最终,陈某因心脏被刺破继发心力衰竭死亡。
据了解,田女士共育有两子,其中小儿子事发时仅5岁,大儿子则正在念职高。田女士每月的收入不足3千元,作为家中经济支撑的丈夫去世后,田女士已搬出此前的出租屋,迁往妹妹家居住。
令田女士心寒的是,杨某淇始终没有对田女士一家致歉。
综合:中国新闻网(作者 杨雨奇)、央视网、澎湃新闻、文汇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