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交通事故需要报警吗,昆明交通事故需要报警吗吗

时间:2022-10-01 02:46:11来源:法律常识

发生事故想骗保?蜀黍侦办及时终止!|| 我为群众办实事


随着昆明公安“反诈宣传进万家”、“我为群众办实事”之“问计于民大走访”等主题活动的开展,昆明公安交警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推进主题活动的开展。近日,昆明公安交警三大队先后收到都邦财产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赠送的锦旗和感谢信,褒扬民警以人民为中心,执法公正,履职尽责,打击违法,坚决维护企业和人民合法权益的优良作风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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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01


事情要从2021年9月28日说起。当日14时,昆明公安交警三大队接崔某报警,称其驾驶云AXXXX号“帕纳美拉”牌小型轿车于当月26日凌晨5时许,在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巫家巷飞行大酒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因该案事发时间为凌晨,事故中车辆受损严重,且为事发两日后才报案,蜀黍觉得事有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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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车辆


同时,在办案期间民警还收到了来自该车投保的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协查申请。因该案存在疑点,且案值较高(车辆初步定损在30万以上),大队对此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对该案开展调查。随着核查的进一步深入,报案人崔某主动向保险公司提出了放弃索赔申请,同时向大队提出了撤销报案的申请。一起隐瞒交通事故事实的欲骗保的行为被及时终止。


02


10月7日00时47分,春城路福德立交桥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持临牌号为云ADXXXX的“迈凯伦”牌银色跑车与限高金属立柱相碰撞,致该车头严重受损、一人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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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接警后,交警三大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因涉案车辆价值较高(约300万元),且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该事故驾驶人夏某有“顶包”嫌疑,民警依法将该车扣留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经过民警大量调查走访和技术手段侦查,确定肇事车驾驶人实际为陈某。10月14日,民警口头传唤两名涉案人员到大队接受询问,在如铁的证据面前,最终陈某对事发与夏某互换衣服、指使夏某顶替冒充肇事驾驶人的事实供认不讳。因该案涉嫌隐瞒交通事故事实,交警部门及时查清真相,为保险企业及时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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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人员夏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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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车驾驶人陈某


依法处理交通事故,还原案件事实真相,是昆明公安交警的职责,也是为群众办实事的最好体现。今年以来,昆明公安交警三大队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认真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强化队伍管理,增强履职尽责意识,时刻以人民为中心,加强道路管控,提升通行效能,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年初以来,全队共为民办好事实事10余件次,群众以不同形式赠送锦旗和感谢信10余面件,全体人员工作得到人民群众认可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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