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事故死者赔偿,劝架被告参与殴打

时间:2022-10-01 03:03:08来源:法律常识

亲表兄弟合伙投资开超市,但因经营不善,表弟李希想撤资,兄弟二人心生嫌隙。酒桌上,矛盾激化,李希抽出准备好的尖刀刺向表哥王勉,同桌的王小源赶紧起身劝阻,结果身中数刀,不幸身亡,王勉受轻微伤。据悉,王小源是王勉的亲堂弟。

这场兄弟三人之间的悲剧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刑事方面,持刀伤人的李希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民事方面,挡刀而亡的王小源的家人,将凶手李希及受益人王勉告上法庭,索赔188万多元。近日,这起民事案件有了一审判决结果。

兄弟反目,酒桌之上刀刃相见

根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的刑事判决书显示,2019年,表兄弟关系的李希与王勉及他人在北京市大兴区合伙经营超市,后因经营不善,李希多次要求撤资。2021年3月4日18时许,李希携带单刃尖刀到大兴区黄村镇一小区再次跟王勉要求撤资。

“李希一共投了43万,超市开始经营的还不错,后来赶上疫情生意不好了,李希就想撤股把钱拿回去。他先后找过我很多次,我手里也没有钱,因为这个事还报警去过派出所。”王勉说,因为撤资一事,兄弟二人矛盾越来越深。

当天撤资一事又没谈成,李希和王勉等人坐到了酒桌前,其中还包括王勉的堂弟、30岁的王小源。在吃饭饮酒期间,王勉多次对李希进行说教,并对李希扇耳光、踢踹,二人发生激烈争执。

“我们都喝酒了,王勉说我烂泥扶不上墙、都是为我好之类的话,还站起来给了我两巴掌,拿脚踢我。王勉还给他爸打视频电话,让我给他爸赔礼道歉,我照做了,之后他让我给他爸跪下,我没答应,王勉又要打我,这个时候我觉得受的侮辱太大了,加上酒精刺激,心里想就和王勉拼了。”李希说。

次日凌晨1时许,李希持尖刀刺击王勉及劝阻的王小源,致使王小源多处脏器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致使王勉轻微伤。“王小源想去夺李希手里的刀,没夺到刀,刀一下就捅到王小源的胸口了……”当时酒桌上另一人作证说。

刑案落判,民事官司再上公堂

审理这起刑事案件的法院认为,李希不能正确处理与王勉之间的投资纠纷,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李希辩护人“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李希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法院并未采纳。

于是,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李希以“自己具有自首情节,希望对其从轻处罚”为由提起上诉,法院二审认为,李希到案缺乏主动性、自愿性,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不符合自首成立的法定条件。

最终,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李希上诉,维持原判。

刑事案件并非这起悲剧的终点,根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死者王小源的家人将凶手李希及受益人王勉告上法庭,提出了民事索赔的诉讼请求,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损失共计188万多元。

王小源的家人认为,李希的侵权行为给原告方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及精神损失,李希应依法予以赔偿。王小源为保护王勉的权益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王勉作为受益人应对原告给予补偿。

除了凶手,受益人还担责三成

李希未到庭参加诉讼,庭外辩称,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但是没有能力赔偿;王勉辩称,王小源的丧葬费、家中的酒席等费用均是其支付。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对垫付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确定为3万元。

审理这起民事案件的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本案系因李希与王勉之间发生经济纠纷,王勉先对李希言语刺激并动手才导致惨案发生,存在过错,李希的行为直接导致王小源去世,存在主要过错,王小源在整个事件中没有过错,且王勉作为受益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院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由李希承担70%的赔偿责任,王勉承担30%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李希赔偿原告损失110万余元,王勉赔偿44万余元(扣除此前垫付的3万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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