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2 18:22:55来源:法律常识
非道路交通事故是与道路交通事故相对而言的概念。也就是因车辆行驶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以外的交通事故的总称。首先我们要从法律上去探寻认识什么是道路?什么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网友咨询:
上个月我的弟弟被朋友约出去喝酒,回来时搭乘那个朋友的电单车时在一个田坎边翻了车,开车的朋友没有事,我弟却摔成重伤,他朋友害怕担责现在已经离家外出躲起来了,我弟弟准备起诉向他这个朋友索赔一些医疗费,但是有人提醒他,导致我弟受伤的交通事故没有交警勘查现场,也没有一个责任区分的结论,可能法院不会受理案件。是这样吗?
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杨承波律师解答: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规定,发生在村道上的交通事故一般不按交通事故处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曾在答复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函中规定:“乡(镇)村自行修建的道路和自然通车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楼群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的专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只能应单位要求比照有关道路交通法规配合单位处理。你以侵权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事故责任的区分以及赔偿情况可由人民法院在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作出认定和裁决。
杨承波律师解析:
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管辖与处理
非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该向哪个单位要求处理?由于其不是发生在道路上,特别是发生在单位厂区内时,当报案到交警时,交警以不是交通事故为由推给派出所。还有的是单位内部保卫部门或者安全运行部门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可见公安机关无论对道路交通事故还是非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都具有法定义务,至于是由交巡警部门处理还是基层派出所处理,取决于内部分工。对于道路以外发生的事故处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此,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案,由公安部门处理。
杨承波律师补充:
对于不触犯刑律的非道路交通事故。交巡警部门负责接处警,勘察事故现场, 固定有关证据,分析事故原因,综合做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最初受理的单位应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出现纠纷时,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不组织调解工作,直接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