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00:32:23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程功律师给大家聊一聊比较偏冷却很实用的关于支付令的法律知识。什么是支付令,当事人收到支付令应该怎么办?
我们先来看看一个真实案例:
2015年7月,李某向张某借款5000元,并出具欠条,约定半年以后归还,但欠款到期后李某未归还。
张某拿着欠条,向法院申请支付令,限令李某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李某接到支付令时不知其效力如何,就没有理会。15日后,法院告知李某支付令已发生法律效力,李某须向张某还款5000元。李某想不明白,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怎么自己就必须还款呢?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督促债务人限期清偿债务的法律文书。 那么适用支付令的条件是什么呢?
1、适用范围:债权人请求给付的只能是金钱或者有价证券(本票、汇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以转让的存单等)。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支付令可以留置送达,但不能公告送达。
5、债务人在我国境内且未下落不明。
6、收到申请书的法院有管辖权。
7、债权人未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按支付令履行,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如果当事人收到支付令又对其内容有异议的话,一定要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并且陈述理由,否则一旦支付令生效,就须依法履行债务。
因此,如果你的债权数额较小,正确适时申请支付令,会为你节省诉讼成本和时间,并且直接达到强制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