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23:00:14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概要
出借人与借款人系熟人关系,借款人因做生意周转需要,多次找出借人借款,双方一开始没签订书面借款协议,只是口头达成借款协议。后因借款人多次未按照约定归还借款本息,因此,出借人才找借款人进行确认,借款人以《借据》的形式合计确认欠款本金50万。根据双方签订的《借据》约定,借款期限均为12个月,借款月利率为3%,借款人确认如未按期还款,则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因追索债权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办理经过:
我们代表出借人介入后,经研究出借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我们在主张借款人还款时,还增加了一项诉讼请求,要求对方支付律师费。案件处理过程中,对方称提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把律师费加进去,则会导致预期利息加上律师费,肯定会超出法定利息及其他费用上限。我们提出:“其他费用”在性质上属于借款人为获得借款支付的成本或支出,而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系因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导致我方产生的费用支出和损失,非债权人基于借款合同所直接获得的金钱利益,不属于该条所规定“其他费用”的范围。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有关律师费的主张。
成功经验:
1、民间提供借款的时候,建议签署书面的借款合同,并约定如借款人逾期还款,则出借人可以要求律师费由对方承担。
2、合同类纠纷,如想将律师费转嫁违约方,守约方最好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当然,合同当事人需要评估,谁更可能成为违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