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1 02:02:12来源:法律常识
请律师为什么宜早不宜晚?
---从颜某购买二手房被中介骗走90万元的案例说起
近期,有同行咨询笔者关于一个案子的方案。案件的情况如下:
颜某经中介机构的林某介绍,向黄某购买一套二手房,中间,卖家黄某曾指示买家颜某将 90 万元向中介公司员工林某支付,颜某照办。但是颜某不懂,也没有向黄某索要其委托林某收款的委托书。颜某认为已经全部支付了购房款。但当约定时间到了要求黄某办理过户手续时,黄某说,“你还差我 90 万元”。这就使得颜某一时慌了。但为了尽早办理过户手续,颜某还是另外通过接待筹集 90 万元支付给黄某。不久,颜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被林某诈骗 90 万元。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并给颜某开具受理回执。林某害怕,为求得颜某原谅,答应还钱,写下借条交给颜某。很快,公安机关将林某抓获。颜某以为立了案,人也抓了,就万事大吉,等着拿回被林某诈骗的 90 万元了。谁知,不久后,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将林某释放。
本案中,颜某自买房,到被骗,到报案,始终没有咨询或者聘请律师,一切按照自己认为正确的方法去做。颜某在此之前也没有好好学过法律。经历了此事,颜某的老母亲也被气得病倒住院了,夫妻关系也陷入微妙的不稳定中。
其实,我们老百姓的一生中,总是不断地在跟有关的行政机关、合同关系相对人等打交道,几乎一辈子都会碰到各种需要精通法律的人帮助的时候。比如出交通事故了,怎么处理?要辞职或者被辞退,可以从用人单位得到何种待遇?买房的时候,合同应该如何约定?工作中受到单位领导或者老板的不公平对待如何应对?甚至约几个朋友喝酒,都可能喝出责任来。上述的例子就可以了看出,颜某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其除了要面对交易对手,还要与中介公司打交道。颜某除了要考察房子的位置、采光、通风、设计等方方面面,还要审查房子权属(是否共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夫妻之间没有书面约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共有产权的房屋,交易的时候应如何处理?双方在合同中除了约定必备的条款,其他条款如购房款的支付,应该明确约定全部向卖方名下的某一确定的账号支付;如果卖方将全部或者部分房款约定由买方向指定的他人账户支付,应当面看着由买方出具由其本人签署的向第三方账户支付约定数额的确认书。
颜某损失了 90 万元之后,向黄某要不了说法,再向中介公司的林某讨要,但发现林某在收到款项后立即将款转走,现已身无分文。颜某陷入了实实在在的损失困境中。
颜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时候也没有搜集、准备好必要的证据;中间与林某交涉的时候,更不会及时调查他的财产;林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以何种罪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怎么做才是追回损失的最佳方案?这些都不是颜某一个不懂法律的人能解决的。但是,颜某的这一切都自己去应对了。现在林某被不予批捕了。颜某才想到要请律师。
所以,各位看官,颜某的惨痛经历,其曾经的过于自信,以外行的自己,去独自面对要对专业知识和经验的购房大事,让自己遭受如此重大损失,不可不谓令人惋惜。不是等出了事无法收拾了再去请律师,而是在重大交易或者做一件与自己及家人有重大影响的事情之前,就要要专业的人介入。专业的人保护你的交易安全,否则,造成损失就是大概率事件,尤其是当面临的交易相关方中有狼子野心且自己容易出纰漏的时候。
上述案例说明:请律师宜早不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