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23:37:11来源:法律常识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何搜集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的谚语大家都听过,但绝大多数人都会想当然地认为收集证据是律师的事,自己哪懂这些专业的事情。在此小编想告诉大家:征地拆迁中证据的保存和收集分秒必争,必须尽早开始,一旦证据灭失,即使后期律师介入也回天乏术。那么,作为一个没有专业法律知识的被征收人,我们该如何保存证据,收集证据呢?
征地拆迁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在不同阶段征收方会采取不同的措施,大家需要收集的证据也是不一样的,各位被征收人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得到征收消息——权属证书、证明文件要备好
实践中往往在征收文件作出之前,大家就已经听到风声了,此时,各位被征收人需要做的是,尽快整理有关被征收房屋的各种权属证书和证明文件。一般而言,最基本的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如果房屋是经营性用房,还涉及到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及纳税凭证等证件。在整理过程中,如果发现自己的证件丢失,务必立即依照相关规定申请补办,不清楚补办流程的可以向主管的政府部门咨询,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权属证书的作用不容小觑,没有权属证书和各种证明文件,你的房屋就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拆违”代“拆迁”是各地的征收方屡见不鲜的套路,因此大家千万不要忽视这一点!
征收开始——保存好征收公告等政府文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该及时公告。此时,被征收人最好能保留张贴的征收决定公告的照片材料,如果政府张贴的公告不符合法律要求,后期也有证据证明。
房屋征收和补偿过程中,大家还可能收到来自政府的各种红头文件,面对这些文件,即使不满意也千万不要粗暴地撕毁、烧毁了事。相反,大家一定要把这些文件一一收集和保存好。因为这件文件很可能是违法的,在维权的过程中,通过专业律师的审查,一旦发现其中的问题,这些文件就是我们维权的证据。
房屋征收评估阶段——评估报告要收好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房屋征收评估过程中对于初步分户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被征收人有获得解释地权利。公示期满后,房屋征收部门应该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对于房屋评估报告,各位被征收人一定要保存好,一旦后期走诉讼程序,专业律师可以从评估报告中审查评估机构的选择方法是否合法、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是否具有专业资质、评估报告的公示、转交是否符合法律程序等等,如果上述事项存在违法之处,也是对被征收人有利的证据,能够对我们维权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达成补偿协议——协议原件不可丢
如果大家通过和征收方的谈判协商,就补偿方式、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重要事项都达成了一致意见,可以签订补偿协议。但是,小编想提醒大家的是,在签订补偿协议后,务必保留至少一份补偿协议的原件,作为后期维权的证据。切记!千万不能将所有协议原件都交给征收方,而自己只保留复印件。
实践中,常常有征收方签订协议后不愿意履行,或者不按照协议上的约定履行。此时,我们肯定需要依法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在诉讼中,我们需要向法院提供补偿协议原件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时候如果我们只能提供复印件,证明力将大打折扣,而万一征收方在补偿协议原件上动手脚,我们将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因此,为了督促征收方履行协议,也为了防止后期维权陷入举证不能,各位被征收人务必记住,也一定要保留补偿协议原件!
无法达成补偿协议——拍照录像防强拆
如果在征收过程中无法和征收方达成补偿协议,而征收方态度又比较恶劣,此时就不能排除征收方会进行违法强拆。而一旦面临强拆,我们很难真的去阻止,此时我们能做的就是保存好证据,事后申请国家赔偿。
因此,一方面,在房屋遭遇强拆时,在保证自己和家人人身安全的情况下也要尽量拍下强拆的照片或者进行录像,记录下强拆的过程,以证明强拆行为的存在,另一方面,在征收开始后被征收人最好能提前对房屋周边环境、室内装修情况、一些大件财物的摆放等情况进行拍照录像,对自己的财产进行清点和价值预估,最好能列出一份财产价值清单,以便在申请国家赔偿时对于自己的财产损失进行证据。
总而言之,征地拆迁需要符合一系列法律规定的程序,征收方在任何一个流程上的违法行为都可能成为我们争取合理补偿的筹码,而证据是一切的关键!学会保存证据,收集证据,无疑是维权之路的关键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