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4 18:39:37来源:法律常识
在呼和浩特市抗疫进入攻坚之时,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到了一通疫情相关的电话:
“您好,这里是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法律问题需要咨询?”“您好,我是一名酒店的员工,此次疫情期间负责给隔离人员送物资的工作人员,现在被隔离的人员隔离期满,解除封控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我们这些服务的员工需要隔离7天,以确保自身安全,才能继续开展服务工作。我想咨询一下在我隔离期间酒店需要向我支付工资吗?如果酒店不给我工资我应该怎么维权?”电话那头传来了失落中略带无助的声音。
热线平台的值班律师对咨询者的情绪进行了安抚和疏导,并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为其进行了答疑解惑。“您好,您所在单位需要向您支付隔离期间的工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建议您先与酒店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在解答群众法律问题的同时疏导由疫情引起的紧张情绪,在降低社会不安定因素,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政策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疫情期间,热线平台采取移动坐席形式坚持为全区各族群众提供7×24小时汉蒙双语法律咨询服务。10月1日~31日,话务总量15886通,接通率94.10%,满意度99.95%。
内蒙古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