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04:40:03来源:法律常识
原告或被告委托律师后,想最大概率赢,最值得做的事、而且最应该全力配合律师的事,就是按照律师的指示,去收集证据。
证据就是证明事实的事,那原告或被告肯定优先收集的,是证明对自己的有利事实的事的证据,再收集对对方不利的即反对对方观点的事的证据
那么哪里可能有证据、什么时候收集、用什么办法收集,都是需要律师交代给当事人的。律师作为专业人士,肯定对证据的敏感性更强,而且知道里面的注意事项和规避的雷区。
在律师的指导下,当事人肯定要在开庭前把能收集到的证据收集齐备,不能收集到的,律师去收集,或者律师申请法院去收集,这才是把案件最关键的事情做好,从而为胜诉打下最坚实的基础。
(我是夏启航律师,如果你有法律问题,请私信我询问,我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