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09:21:21来源:法律常识
编辑:左岸
一般来说,很多人都是在刑事案件当事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就会赶紧去聘请律师。但实践中有的人在侦查阶段没有请到律师,在案件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用不用请律师呢?
有的人觉得都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了,说明案件中已经侦查完毕,该收集的证据都收集到了,请律师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实际上并非如此,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才会做出起诉决定.。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据存疑的,检察院可能会做出不起诉决定。说明在这个阶段,律师可以发挥的空间是很大的。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主要可以做的工作主要包括如下:
第一、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应当允许被委托的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法文书、技术性鉴定结论。
第二、与犯罪嫌疑人会见或与其通信,详细了解案件细节。
第三、进行调查取证。辩护律师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
第四、向公诉机关提出解除、撤销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的意见。如果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公安机关、检察院对犯罪嫌疑采取的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以向公诉机关提出解除、撤销、变更的意见。
实践上,律师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做的工作远远不止这几项。最重要的是,通过上述工作,律师可以通过就了解到的案情依法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等辩护意见.如果检察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就有可能做出不起诉决定。
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那么律师还可以对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适用的法律规定提意见,以及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和案件审理适用的程序等依法提建议。最重要的是,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必须要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才能签.而值班律师一般来说并不了解详细的案件情况,自己聘请辩护律师相对来说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做的工作远远多于侦查阶段的,最重要的是在这个阶段,律师可以详细地了解到案件具体情况,能够更好地帮助当事人提出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