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13:22:48来源:法律常识
为了进一步做好“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柘城县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做好“二十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一、做好所分包乡镇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和底线思维,压紧压实乡镇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柘城县司法局组织专人多次对所分包乡镇陈青集镇“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先后对该镇红遍天服饰购物广场、液化气站、加油站、学校等进行督导督查。截止到目前共检查单位9家,发现问题隐患12处,整改9处,限期整改3处,提出意见建议5条。通过督导检查,切实提高了乡镇党政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意识,全面提升了陈青集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值班制度,每天有一名科级领导干部带班,局属股室、各司法所均有1-2名值班人员,并完善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二是认真开展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并建立台帐,全部责任到人,对安全隐患逐个解决,消灭死角。三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做到人走灯灭、空调停、电脑关等,确保安全隐患为零。四是联合党校、档案局等单位,对司法大厦办公楼的配电房、消防室等重点设施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五是督促各基层司法所认真配合好当地党委政府认真做好各项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并建立台帐。六是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督促普法成员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向广大群众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柘城县安全生产的法治氛围。指导柘城县的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以及基层人民调解员积极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在办理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事务和调解纠纷矛盾中认真履职,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