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15:43:41来源:法律常识
许多被拆迁人在遭受强制拆迁等不发侵害后,想申请行政赔偿,要走哪些程序流程呢?
1、公司法人应向赔偿义务行政机关明确提出行政赔偿,还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行政诉讼时一同明确提出。
2、规定赔付理应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理应注明下述事宜:法定代表人或是别的机构的名字、居所和法人代表或是负责人的名字、职位;(二) 主要的规定、事实根据和原因; (三) 申请的年、月、日。赔付请求人撰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授权委托别人代书;还可以书面申请办理,由赔偿义务行政机关计入询问笔录。赔付请求人并不是受害者自己的,理应表明与受害者的关系,并出示相对证明材料。赔付请求人当众提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行政机关理应现场出示盖本行政机关专用章并标明收讫时间的书面形式凭据。申报材料不齐备的,赔偿义务行政机关理应现场或是在五日内一次告之赔付请求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
3、赔偿义务行政机关理应自接到申请之日两月内,做出是否赔付的决定。赔偿义务行政机关做出赔付决定,理应充分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行政机关决策赔付的,理应制做赔付认定书,并自做出决策生效十日内送达赔付请求人。赔偿义务行政机关决定不予赔付的,理应自做出决定之日十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赔付的原因。
4、赔偿义务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内未做出赔偿决定的,或者是申请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可在期限届满或者是收到决定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维权都是有法定期限的,超过期限可能就无法获得应得的赔偿了。由于强制拆迁给您导致财产损失,您能够申请国家赔偿(行政赔偿)。许多被拆迁人去信访耽搁了時间,错过了诉讼时效,即便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也没法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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