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22:46:42来源:法律常识
农民工受伤目前大部分地区是比较难认定为工伤的,主要是因为农民工多由包工头雇佣,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公司的配合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就目前现状而言,农民工与建筑公司很难直接认定为劳动关系,但是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创设了一个用工主体责任,该理论认为农民工虽然不能与建筑公司构成劳动关系,但是应当由建筑公司作为用工主体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目前对于这种农民工受伤一般有三种维权方式:
一、以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为由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种也是较为简单而且快速的一种处理方式,但是缺点在于赔偿相对较低,而且自己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这种方式也是目前用的最多的方式)
二、申请工伤认定,建筑公司配合就会比较简单,但现状是建筑公司基本上都不会配合工伤认定,这种情况就需要先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个别部分地区认定条件比较宽松,即使建筑公司不配合也没有确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工伤,然后通过劳动仲裁程序主张赔偿。这种方式较为复杂,成功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是赔偿相对第一种而言较高。(这种方式成功的较少)
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种方式是最高院以司法解释创设的一种维权方式,目的在于有效的解决农民工工伤索赔难问题,这种方式是直接起诉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工伤等级,由人民法院判决建筑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向农民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种方式目前比较难实行,虽然有明确规定,但是实际到法院立案时会存在一些推诿现象!(这种方式成功的也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