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11:17:10来源:法律常识
大约一个月前,詹女士骑电动车经过海口江东大道新东大桥路段斑马线时,被一辆轿车撞飞数米远,后送医救治。其间詹女士做了CT检查,并打了破伤风针。“4月24日,我在医院检查发现已经有身孕5周以上,医生说做CT检查时X射线可能对胎儿产生影响,建议我终止妊娠。”詹女士说,她现在不知如何是好。
骑电动车过斑马线被撞飞
詹女士告诉记者,4月13日18时38分左右,她骑电动车路过海口江东大道新东大桥路段斑马线时,被一辆轿车撞飞几米远,右脚血流不止。120救护车赶到现场后,对詹女士的伤口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并送她到海口市人民医院救治。
詹女士称,在医院急诊室,她的右脚伤口缝了7针。因担心脑部和内脏受伤,她做了头部和胸腹部的CT检查,所幸未见异常。
“4月24日,我去海口市妇幼保健院检查,发现宫内早期妊娠5周以上。”詹女士说,5月9日上午,她到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复查,医生称,由于她此前做过CT检查,X射线可对胎儿产生影响,建议她终止妊娠。
“要不是因为那场车祸,我肚子里的胎儿可能一点问题也没有。”詹女士说,她现在很纠结,要不要保住这个胎儿,“心理上和精神上很痛苦。”
昨日上午,记者从海口市妇幼保健院医生温海燕处证实了詹女士的上述说法。
交警认定轿车司机负全责
昨日,詹女士带着记者来到4月13日的事故发生现场。记者看到,现场的斑马线两端有红绿灯装置,但没有显示。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里的红绿灯一直不亮,形同虚设。
海口市交警支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4月13日18时38分许,当事人胡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江东大道行驶至新东大桥路段时,与詹女士所骑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詹女士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胡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当事人詹女士在事故中无违法行为及过错。认定胡某某负全部责任,詹女士无责任。
肇事司机:已委托保险公司赔偿
肇事司机胡某某昨日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他立即停车拨打110和120,配合交警接受事故调查,并安排坐在车上的一个朋友到医院协助伤者检查治疗,垫付了检查费用。“经过检查,伤者当时的身体问题不大。我已经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对伤者的医疗费和相关费用给予赔偿。”
昨日上午,詹女士和丈夫来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双方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海南分公司理赔员陈杰超告诉记者,保险公司会对伤者的医疗费和相关费用按规定给予赔偿,对于詹女士和家人提出赔偿精神损失费的问题,公司需要研究才能决定,“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陈杰超说。(记者 廖自如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