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6 03:04:08来源:法律常识
水母网5月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近日,市民林女士向烟台民意通6601234反映,自己在芝罘区贝漾丽格整形医院交了10000元定金做整形项目,当天回家后就不想做了,但现在要不回来钱。
记者联系林女士了解到,2月初她通过朋友介绍来到芝罘区贝漾丽格整形医院咨询隆胸手术项目,咨询过程中,美容顾问向其介绍了具体项目内容,她交了一万元的定金。“手术费用是六万块钱,顾问让我交一万块钱的定金,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就交了。但后来回到家我就改变了主意,晚上就跟她们说我不想做了。”林女士通过微信向院方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希望医院能把定金退还给自己。“她们说我交的钱是定金不能退。”林女士说。
记者拨打了芝罘区贝漾丽格整形医院的电话,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像这种隆胸手术,都是要订制假体的,这个别人也用不了,而且我们去订制假体的费用一万块钱都不够,所以定金肯定不能退。”
就此事,记者咨询了北京市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新祥,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在本案中,林女士交了定金一万元,并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符合法律规定,主合同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林女士作为给付定金一方要求不履行合同,因此,林女士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定金。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记者又致电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合同上写的是‘订’,这10000元可以协商退款;如果合同写的是‘定’,按照法律规定,商家可以不退。”简言之,定金是个法律概念,合同上是“定金”的,依据《民法典》规定,一方违约时,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无约定,商家违约时,“定金”双倍返还,消费者违约时,“定金”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