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罪 应该找什么样的律师,赌博罪 应该找什么样的律师辩护

时间:2023-01-26 06:53:15来源:法律常识

肖文彬:诈骗犯罪、经济犯罪大要案律师、广强所副主任暨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承办过不少中央电视台报道、公安部、最高检、最高院督办或指定管辖的案件)

陈婵娟:广强所诈骗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研究员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案件常见术语与常见模式


笔者查找近年案例,发现以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为案由提起公诉的案件数量巨大,根据2021年最高检统计数据显示,开设赌场罪为全国起诉人数最多的第五大罪名,且在具体案件中,开设赌场通常会与诈骗罪等经济犯罪结合在一起。与此同时,除了传统线下赌博之外,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使得赌博活动与网络紧密结合在一起,催生出许多新型聚众赌博或开设赌场的行为模式,值得关注。但在处理类似案件的过程中,因为客观存在的信息壁垒,法律行业从业人员可能会对赌博、开设赌场的相关术语比较陌生,故笔者整理了赌博、开设赌场常见术语供各位参考。


一、赌博或开设赌场基本术语


1、赌资:指用于赌博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


2、抽头/抽水:赌场(一般是提供赌博场所的人、庄家或组织者)在每场赌博结束时不论输赢从赌资中或从赢家赢取的金额中抽取一部分佣金。


3、抽头渔利:指赌场通过不论输赢从赌资中抽头或从赢家赢取的金额中抽头获得利益。通过网络赌博或开设赌场,代理根据会员投注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也是抽头渔利。


4、返水/退水/返利:指赌场将参赌人员的赌资的一定比例返还给参赌人员或代理的行为。


5、返水再返水:指获得返水的代理从赌场的返水中,拿出部分作为返水给参赌人员,代理实际获利为差额返水金额。

6、上下分:在以分数为筹码的赌博游戏中,参赌人员通过货币购买(充值)分数以加入赌博游戏,退出游戏时可将赌博游戏中的分数换成货币,通过平台用积分对赌、以积分计算输赢,实现虚拟分数与货币之间的转换。

7、代理接受投注的两种方式:一种是代理直接接受会员投注,再由代理将投注金给到上级;另一种是会员在其自行注册的账户中直接投注,而该投注情况可以直接在代理人的代理账户中看到,因会员账户绑定在代理账户上,则会员的投注直接代表代理人接受了会员投注。


二、网络赌博或开设网络赌场的常见模式


1、金币模式:指参赌人员间互不认识,通过线上随机组局,使用虚拟货币参与赌博。金币模式中组织者主要通过参赌人员充值并消耗虚拟币营利,虚拟币与货币可以在系统内互相兑换,还可通过高倍场刺激玩家提高消费率,具有体系成熟度高、发展时间长、用户基数大等优势。


2、房卡模式:指参赌人员通过社交账号、二维码邀请约局,以分数为筹码进行赌博的模式。房卡模式中运营商或代理主要通过参赌人员购买并消耗房卡营利,以分数作为赌博输赢的结算方式而不是按虚拟币和货币进行结算,此种模式可以充分利用社交平台、各级代理进行推广。具体如下:参赌人员通过购买房卡在平台上开设游戏房间,邀请其他参赌人员进入房间玩耍,玩家进入房间后系统自动赠送每个玩家固定分数,每张房卡可以玩固定局数,赌博输赢全部以系统的分数结算,平台不涉及虚拟币或者第三方支付的结算端口。房卡的销售主要分两种渠道,其一是参赌人员直接从平台上充值购买房卡;其二是平台将房卡销售给代理商,参赌人员需代理手上购买房卡。参赌人员开设房间后将房间号分享给他人,其他参赌人员即可进入房间,参赌人员间可按照事先约定系统赠送的分数与货币兑换比例,在游戏结束后,以分数的输赢为依据,依约兑换结算。

3、红包模式:行为人组织不特定参赌人员建立微信群,群内组织人员存在明确的分工,分别负责群管理、游戏规则的制定发布。

群内具体的赌博规则又包括以下两种常见的两种模式:其一为现金模式,管理员首发固定金额、红包数量的红包,红包数量一般小于或等于群内人数,抢得红包金额最少或数字相加最少的参赌人员需要发送接着固定金额、红包数量的红包,并以此类推,管理员会作为免死号(一般是外挂,具备第一个抢到红包、不需要赔付红包等特权)参与游戏。为避免群内参赌人员不按规则赔付,群主还会特别设立监控账号,对每名参赌人员收取固定红包数额的押金,这种模式下组织者主要通过免死号获得营利;其二为上下分模式,参赌人员将钱款打入群管理提供的账户以固定价格购买分数加入赌局,退出赌局时可以相应价格将分数向管理员兑换成货币。由管理员发放金额与参赌人数成比例的红包,以分数作为筹码,输赢确定比照约定的传统赌博模式确定,诸如抢到红包的金额数字相加得到点数与庄家比大小,这种模式下参赌人员无论输赢,组织者都会从中抽水以获得营利。为激发群员参与赌博的积极性,群主常会设立奖励规则,即如果抢到了规定金额为特殊数字的红包时,参赌人员即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励,或直接不定期发放奖励红包。


三、赌博或开设赌场其他相关术语


1、走账:在刑事案件中,一般指不存在真实业务往来,但利用账户进行资金往来的行为,旨在避税、套现、洗钱等。

2、跑分:通过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账号,为网络赌博、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渠道。行为人建立跑分平台,线上通过QQ群、微信群聊、论坛发帖等方式传播参与跑分项目链接,线下在人流量大的场合前以跑分作为门槛低、来钱快的网络项目吸引代理人,宣传吸引更多人参与跑分项目。跑分代理一般需向平台缴纳押金并以其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码为平台代理收钱,以此获得一定比例的佣金(如下图,图源网络)。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案件常见术语与常见模式


最高院发布关于开设赌场罪的指导案例中,赌博方式从赌博机赌博到微信抢红包赌博,形式上虽已千变万化,但万变不离其宗,只要了解赌博、开设赌场常见术语及其背后的内涵,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就会更为得心应手。在赌博、开设赌场过程中,抽头渔利等行为具备较高的刑事风险,笔者将在接下来的文章中详细分析这类行为的法律风险及其辩护思路,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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