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6 09:26:30来源:法律常识
(原标题:放贷起家的黑老大与三个“老婆”共同生活,模仿影星用钱点烟)
【撰文/林红编辑/刘姝蓉】12月28日至29日,河南省嵩县法院开庭审理了王红强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重婚罪一案。大白新闻发现,该团伙头目王红强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迅速暴富后,骄奢淫逸,不仅与三名女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还爱模仿影星用钱点烟的动作,然后拍成视频上网炫耀。
该团伙以放高利贷起家,称霸一方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以来,被告人王红强以经营“栾川县长安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幌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高利放贷为基础,招揽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不断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王红强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郭飞飞、郭鹏举、牛新峰、王志强、耿路路(在逃)为骨干成员,以马洋洋、陈晓朋、王晓乐、汤功都、闫金伟、杨玉龙等人为积极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团伙为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发展壮大组织,在王红强的带领下,以其在栾川饭店二楼的合作社办公室为“据点”,依托“合作社”低息吸收存款、高利发放贷款,并组织开设赌场、插手民间纠纷、暴力讨债,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五十余起违法犯罪活动。
该团伙通过胁迫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高利贷本金及利息、以房抵债、以车抵债、开设赌场“抽水”、“放铳”等途径非法敛财630万余元,并随意殴打无辜群众,插手民间经济纠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称霸一方,在栾川县城及周边村镇形成极坏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与三名“老婆”共同生活,爱拍视频上网炫富
大白新闻了解到,该团伙头目王红强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迅速暴富后,将其栾川县西河村的住房扩建成一栋带观光电梯、装修豪华的五层半洋房,在西河村违法占地建成一栋九层楼房。王在生活上奢侈淫逸,同时与三名女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育有六个子女。王红强及团伙成员还经常自拍成捆的人民币的画面,或模仿影星用人民币点烟以及聚众赌博、外出旅游、集体消费娱乐等内容的手机视频,在微信及互联网上传播,炫耀该团伙的“经济实力”,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于嵩县法院官方微信
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复杂,嵩县法院副院长段广谦担任审判长,刑事审判庭两名业务骨干担任审判员,嵩县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陈世亮和检察业务骨干出庭支持公诉。嵩县扫黑除恶办公室、政法各部门、各乡镇等相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了旁听。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