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了律师现任找前任见面就开打,被自助餐拉黑

时间:2023-01-26 11:09:52来源:法律常识

自助餐怎样才能吃回本?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小盘算,自己要是个“大胃王”就好了。

然而最近,湖南长沙的美食博主康先生却因为去自助餐厅吃得太多,被老板“拉黑”了。

自助餐厅玩“拉黑”,小心黑了自己自助餐厅玩“拉黑”,小心黑了自己

“猪脚一吃吃一盆,那个虾,别人用夹子夹,他用盆子盛。现在物价那么高,我真的承受不了。你来一次可以,来两次可以,你来五次了。”

乍一听,这康先生的食量确实惊人,但是,消费者选择来吃自助餐,看中的不就是一次消费、敞开了吃吗?总不能遇到食量小的顾客,你暗自窃喜、广纳八方财;遇到食量大的顾客,就叫苦不迭、将其拒之门外。那我们也不禁要反问一句,吃得少的顾客,能退钱吗?正如被“拉黑”的康先生所言:“我觉得这个商家玩不起,难道我吃得多也是一种错吗?”

能吃当然不是错,错的是商家既缺少了为商之道必不可少的大气格局,更违背了法律上约定其应该遵守的契约精神。

根据民法典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商家不能仅凭个人喜好而拒绝消费者就餐。这家自助餐店的就餐须知上明确写道“尽情享用,请勿浪费”,并没有明确排除食量异常者。餐厅的自助餐广告,是对所有消费者的要约邀请,除非自助餐厅提前限制用餐数量,否则不得“拉黑”肚量大的消费者。康先生与其他消费者享有同等的权利,自助餐厅拒绝为其提供服务的行为可能涉嫌消费歧视而违法,被拒绝者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处理。

而且,这次的“拉黑”事件中,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特殊环节,那就是康先生是先在某电商平台上买的团购劵,再到店里消费的,且团购信息没有特别标注前往用餐的限制条件。商家以“出售消费券”“自助就餐”等方式提出要约,消费者购买消费券的行为则应当视为承诺。合同已经成立,商家再以“吃太多”“食量大”为由拒绝康先生消费,就违背了契约精神,属于涉嫌违约行为,康先生是有权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的。

当然,也有人对商家表示理解,难道商家就没有拒绝顾客消费的权利和自由吗?从法律上来讲,经营者与消费者是平等主体的合同关系,消费者到商家消费的行为,其实相当于订立了一个餐饮服务合同,那么既然是合同,就得遵循自愿原则。所以,原则上,商家拥有自主经营权,有选择服务谁和不服务谁的自由,但是,理由必须合情合理,不得歧视个别消费者。

比如,消费者有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精神问题、犯罪倾向、暴力危害等严重影响其他顾客的可能性,或者违反了民族风俗习惯时,商家出于对其他消费者的安全或者民族习惯考虑,可以拒绝此类客人。再比如,如果消费者是目前网络上流行的“吃播大胃王”,常常通过催吐的方式让自己吃下更多的食物,吸引流量,造成了食物的浪费,那么出于节约食物的目的,商家是可以拒绝的。

可问题是,既没有浪费食物,又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商家仅凭“太能吃”“自己亏本”将康先生拉进了“黑名单”,难免让人感到侮辱和窝火。古人讲,笑迎八方客,广结天下缘。既然开了自助餐厅,承诺了“尽情享用,请勿浪费”,就大大方方开门迎客,真诚为消费者提供满意服务,以“吃太多”为由拒绝消费者,属实不体面。

开门做生意,格局还是打开点好!一味想着玩“拉黑”,小心黑了自己!

感谢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对本文提供的专业支持!

作者|刘丹

来源: 法治日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土地 自诉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打官司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找律师可靠吗 公司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刑事案件 合同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交通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债权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鉴定 伤残 程序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